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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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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64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材料”)与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住友金属矿山”)签署了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住友金属矿山将其拥有的车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的制造技术许可给金驰材料生产车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住友金属矿山在中国专利局申请的“碱性二次电池正极活性物质用的包覆氢氧化镍粉末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技术(专利申请号201210132098.7)及其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申请有关的未公开的技术。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

 地址:日本国东京都港区新桥5丁目11番3号

 成立日期:1950年

 资本金:932亿日元

 主营业务: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材料制造,其他

 住友金属矿山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本公司发生购销金额。

 本公司与住友金属矿山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本合同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住友金属矿山拥有车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的制造技术;金驰材料希望利用住友金属矿山拥有的技术生产车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以下简称“目标产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住友金属矿山将根据合同约定派遣技术人员到金驰材料新生产线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并协助金驰材料完成其生产的目标产品在相关电池生产企业的产品测试合格。金驰材料在住友金属矿山完成技术指导后,应一次性支付5年技术使用费6600万日元(按公告之日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35万元左右),该技术使用费根据实际销售量会有所变动。5年后的技术使用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金驰材料销售目标产品之日起10年内有效。本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可协商延长合同期限。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合同履行到位,标志金驰材料在车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市场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将丰富金驰材料的产品结构,提高镍氢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的档次,巩固公司在镍氢电池正极材料的竞争优势,对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逐步达产有长远、积极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目前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若因技术原因不能顺利进入正常规模化生产或不能通过相关电池生产企业产品测试,则存在因产品不能量产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销售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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