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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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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下午3:00至2014年12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现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名,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0人,通过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28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0,525,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7%,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0,224,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5%;通过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先生、仲丽慧女士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0,421,57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98,950股;弃权4,7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81%;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6%。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1.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2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101,350股;弃权4,4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10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48%;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4标的资产定价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7股票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9期间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0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1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2.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2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6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7股票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9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45,121,1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6,8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15%;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4%;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华浦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815,298,302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5,226,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45,120,77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本次交易摊薄公司每股收益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0,419,07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98,950股;弃权7,2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反对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先生、仲丽慧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的通知,海亮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用于融资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4年12月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公司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21,794,14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6,4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8,194,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3%。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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