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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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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4-06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 至2014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韦文甫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24,768,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2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4,523,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4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4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35%。

 其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72,5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0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情况如下:(公司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票以表决权统计)

 (1)选举安楚玉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表决权票数计124,689,667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表决权票数计193,504票。

 (2)选举覃宝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表决权票数计124,689,667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表决权票数计193,504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增补安楚玉、覃宝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梁定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4-06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8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荐董事韦文甫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推荐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安楚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决定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董事长安楚玉;

 委 员:覃宝明、韦文甫、方卫中、王若晨、梁栋、李骅。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独立董事李骅;

 委 员:安楚玉、覃宝明、王若晨、梁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独立董事王若晨;

 委 员:安楚玉、覃宝明、梁栋、李骅。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独立董事梁栋;

 委 员:安楚玉、覃宝明、王若晨、李骅。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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