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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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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

经招标程序,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在清远市签订了《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8066.7625万元。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的原则,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累计发生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9798.2125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资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 “博成公司”),经招标程序,成为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并于2014年12月2日与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自来水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下称“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8066.7625万元。因博成公司与交易对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过去12个月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发生同类关联交易一次,交易金额为9798.2125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过自来水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博成公司成为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2014年12月2日,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在清远市签订相关的《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8066.7625万元。由于博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的原则,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累计发生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9798.2125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博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资子公司(持股80%),自来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控制人杨志茂先生,即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注册地址: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一号锦龙大厦;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852.14万元;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限十层以下建筑的水消防系统。

截至2013年末,自来水公司的总资产为42538.00万元、净资产为13388.1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1074.73万元、净利润2405.1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为土方工程、管道基础工程、供水管道安装工程等)的承包建设。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工程地点为清远市区及周边范围,工程内容为土方工程、管道基础工程、顶管工程、风化土工程、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恢复工程等,工程合同工期为 360天。

(二)合同价款及定价政策

1、合同价款:暂定8066.7625万元。下属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2、定价政策:按照广东省现行有关定价规定确认价格。

(三)付款方式:按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依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四)生效条件

合同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接清远市南部管网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状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参加,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将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1、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清远市南部管网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价格是以建筑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邀请招标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价格是以建筑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邀请招标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731.45万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6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3、现场会议地点: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自来水大厦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自来水大厦7楼

邮编:511518

电话:0763-3663333

传真:0763-3663311

联系人:王子刚、李静

3、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18日、19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12月22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二: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投票流程:

(1)股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83博信投票2A股股东

(2)表决议案

a、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弃权反对
1—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b、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1.00元1股2股3股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元1股2股3股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 年12月16日收市后,持有“博信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83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83买入1.00元1股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83买入1.00元2股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83买入1.00元3股

5、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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