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接到公司股东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博华”)有关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2014年1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股东无偿转送股份实施方案的议案》,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于2014年12月2日将原质押给金坛市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共计26,197,082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为:荀建平1,103,713股、姚志中1,103,713股、博华投资23,989,656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荀建平持有公司3,839,2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姚志中持有公司3,839,2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常州博华持有公司23,989,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4%。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