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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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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5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自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3个月累计减持不超过5,577万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刊登的2014-52号公告]。

201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减持公司股份完成的通知,中鼎集团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之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至此,中鼎集团已完成了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元)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中鼎集团大宗交易2014年11月05日13.625000.448
中鼎集团大宗交易2014年11月04日13.395000.448
中鼎集团大宗交易2014年09月11日10.873,0002.689
中鼎集团大宗交易2014年09月09日10.281,0000.896
——————合计5,0004.481

注:公司于2014年0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2014-53号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鼎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7,193,97755.33567,193,97750.85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6年5月,在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为避免同业竞争,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对于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中鼎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保证中鼎集团及中鼎集团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除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国家和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鼎集团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安排上,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中鼎集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中鼎集团将促使中鼎集团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实际履行。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减持期间未发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超过1%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公司已于2014年9月4日披露了中鼎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告编号:2014-5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至此,中鼎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万股,完成了本次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完成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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