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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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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销售服务费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按照《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司决定从2014年12月4日起,就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进行调整,并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一、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经调整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80%下调至0.20%,其余不变,本项修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就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第二条第3款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投资人欲了解相关情况,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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