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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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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4—049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40)。该通知中附件一、附件二关于表决方法、表决意见、投票举例部分内容描述有误,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

(一)附件一:《授权委托书》之“备注”第2项、第3项

原文为:

“2、议案1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每位股东所拥有股份数与董事候选人总人数(9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其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3、议案2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每位股东所拥有股份数与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总人数(3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现更正为:

“2、议案1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1)至(6)项子议案为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7)至(9)项子议案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3、议案2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二)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之“一、投票流程”中“(三)表决意见”第1项

原文为:

“议案1、议案2表决意见: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该等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因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上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达到1亿票及以上时,应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现更正为:

“议案1、议案2表决意见: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作为不同议案组对待),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在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6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6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6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在选举独立董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共3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3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3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共3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3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3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对上述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达到1亿票及以上时,应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之“二、投票举例”第(五)项

原文为:

“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的共9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申报

价格(元)

申报股数
方式1方式2方式3方式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杨思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1900100500700 
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2 100400100 
选举秦 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3 100 100 
选举祝瑞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4 100   
选举余长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5 100   
选举钱顺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6 100   
选举何次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 100   
选举杨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100   
选举韩顺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100   

现更正为:

“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的共9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将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作为不同议案组对待,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申报

价格(元)

申报股数
方式1方式2方式3方式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思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1600100500400 
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2 100100100 
选举秦 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3 100 100 
选举祝瑞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4 100   
选举余长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5 100   
选举钱顺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6 100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何次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300100200200 
选举杨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100100  
选举韩顺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100 100 

除上述更正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会议通知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4—050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40),并于2014年12月4日披露《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临2014—049),对通知中附件一、附件二关于表决方法、表决意见、投票举例部分内容描述进行更正。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11月28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2、参加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谢思伟 卞晓蕾 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票数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杨思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秦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祝瑞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余长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钱顺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何次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杨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韩顺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陶魄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张六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选举王瑞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4关于公司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5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8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议案1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1)至(6)项子议案为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7)至(9)项子议案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3、议案2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票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投票股东
738282南钢投票18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至议案8等六项议案可以采用一次性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3-8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至议案8等

六项议案

99.00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必须进行分项表决;若不对议案3至议案8一次性表决,也可采用分项表决方法。对应的申报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审议事项委托价格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_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杨思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1
(2)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2
(3)选举秦 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3
(4)选举祝瑞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4
(5)选举余长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5
(6)选举钱顺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6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何次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
(8)选举杨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9)选举韩顺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_
(1)选举陶 魄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1
(2)选举张六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
(3)选举王瑞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3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00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00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00
8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8.00

(三)表决意见

1、议案1、议案2表决意见: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作为不同议案组对待),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在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6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6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6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在选举独立董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共3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3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3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因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共3人,则股东每持有1股即拥有3票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3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对上述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达到1亿票及以上时,应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议案3至8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28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至议案8全部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82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82买入4.00元1股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82买入4.00元2股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82买入4.00元3股

(五)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的共9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将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作为不同议案组对待,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申报

价格(元)

申报股数
方式1方式2方式3方式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思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1600100500400 
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2 100100100 
选举秦 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3 100 100 
选举祝瑞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4 100   
选举余长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5 100   
选举钱顺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6 100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何次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300100200200 
选举杨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100100  
选举韩顺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100 1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操作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4—05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近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函,告知经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开春先生和陈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介附后)。

王开春先生和陈傑女士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王开春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中心化验室技术员、钢铁研究所团总支书记、钢铁研究所理化室副主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动力厂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宣传部部长,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安徽草楼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草楼矿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部部长。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多元产业部部长,南京鑫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开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傑女士: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南京钢铁厂中板厂主电工、团总支副书记,南钢团委干事,南钢宣传处宣教科干事、副科长,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科科长、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线厂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线带厂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陈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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