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 “三旧”改造的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2014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4-00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情况:
根据《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试行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划定的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政策区范围图,公司位于集美区杏北路31号的老厂区位于该改造范围内,老厂区占地面积4946.1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年限至2040年12月,符合自行改造条件。
(一)改造类型和改造方式:
公司拟自主改造,将老厂区进行拆除重建,初步规划改造后用于商业、办公和酒店,改造的具体设计方案将根据《通知》的规定、集美区整体规划的要求及老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二)投资总额:
由于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投资计划刚刚开展,整体的设计方案尚处于论证过程中,经过初步概算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以上具体的设计方案制订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和披露。
(三)董事会进一步明确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关于老厂区自主改造相关事宜的决策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现就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关于老厂区自主改造相关事宜的决策权再进一步进行明确:具体设计方案出台后,需要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且该项目的投资总额超过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也将由董事会重新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改造方案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公司的生产基地主要是在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的新厂区,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未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