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日前该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等手续,并领取了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斌)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合伙期限:2014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止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各方共同签署的《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本公司认缴出资份额4.85亿元。将根据项目投资需要,陆续出资到位。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