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否 |
2.1 | 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否 |
2.2 | 发行方式 | 否 |
2.3 | 发行数量 | 否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否 |
2.5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 否 |
2.6 | 限售期 | 否 |
2.7 | 上市地点 | 否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 否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否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否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否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否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否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否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 否 |
8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1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7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9: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岑蓉蓉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5:00至2014年11月12日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下列授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 | 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2 | 发行方式 | | | |
2.3 | 发行数量 | |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5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 | | |
2.6 | 限售期 | | | |
2.7 | 上市地点 | | |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 | | |
8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