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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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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10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500万元购买该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60期A款”;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格林美”)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协议,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7,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179号理财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公司、荆门格林美、天津格林美已经全部收回上述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其中,公司获得理财实际收益1,830,821.92元、荆门格林美获得理财实际收益585,900.00元、天津格林美获得理财实际收益820,260.00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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