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13:00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10月2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11月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