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18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桂林市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8%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6.32%的股权,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通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乙方)、桂林市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丙方)、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丁方)于2014年11月5日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第二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之第三款“乙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其持有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000978)18%的股份(约价值4.08亿元,实际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出资”修改为:乙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其持有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000978)18%的股份(约价值4.08亿元,实际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出资。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