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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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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65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10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59号公告。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由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04元/股,按此价格90%计算发行底价为7.24元/股(即不低于7.24元/股),截止2014年11月6日15:00,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为11.85元。由于近期接到很多投资者咨询,并经征询有关监管部门意见,公司做出如下声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高于增发底价(7.24元/股)和2014年半年报每股净资产(7.39元/股)。

 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文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价格。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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