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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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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
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1月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

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1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4年11月11日起,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以下41家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二、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以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中国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77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4年9月30日

至2014年11月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11月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4,94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869,742,421.4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879,788.45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869,742,421.49
利息结转的份额879,788.45
合计2,870,622,209.9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29,661.8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11月6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0006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年11月11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11月1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11月1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11月1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11月1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万1.5%
50万≤M<100万1.0%
100万≤M<500万0.3%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赎回费率
7日以内1.5%
7日以上(含)-30日以内0.75%
30日以上(含)--1年以内0.5%
1年以上(含)-2年0.25%
2年以上(含)0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1、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2、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11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4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申购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定期定额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为农行卡渠道4折、工行卡渠道8折、建行卡渠道5折、招行卡渠道8折、天天盈渠道4折、通联渠道4折(仅限通联渠道支持定投的银行卡)、支付宝渠道4折。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受上述费率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通过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2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3%,则按照0.3%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3%,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目前本公司已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9)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3)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4)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5)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1,C类000182);

(17)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85,C类000386);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19)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

(20)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1)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

(2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自2014年11月11日起,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实现与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直销机构及上述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请咨询本公司或各销售机构。

注:上述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以下基金间的转换享受转换费率优惠。

以下基金转换转出往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2);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182);

(5)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0386);

(6)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253);

(7)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基金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1)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招行支付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的,申购补差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补差费率=原申购补差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补差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申购补差费率执行。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

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农行支付渠道、工行支付渠道、建行支付渠道、银联支付渠道、天天盈支付渠道、通联支付渠道、支付宝支付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的,申购补差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补差费率=原申购补差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补差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申购补差费率执行。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

(2)直销柜台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的,申购补差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补差费率=原申购补差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补差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申购补差费率执行。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的《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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