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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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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4-07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矿业”)拟分别出资6,392.50万元、10,309.14万元、29,459.03万元收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普安县补者煤矿、兴义市佳士森工贸有限公司清水河镇车榔煤矿、普安县楼下鲁兴煤矿(以下简称“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所有者权益。

2、本次交易对象为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新亚、张行锋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5、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6、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7、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生产、销售等。

8、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

经营情况:截止2013年 12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03,414 万元,净资产1,007,178万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07,425万元、净利润-47,31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的所有者权益。

2、本次交易的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6,392.50万元、10,309.14万元、29,459.03万元。

3、交易标的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单 位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补者煤矿

20118,166.635,725.064,389.39-8.96
20127,095.885,187.686,771.98-790.37
20138,285.222,082.972,637.00-2,212.96

车榔煤矿

2011609.20600.000.000.00
2012846.96600.000.000.00
20131872.36580.200.000.00

鲁兴煤矿

20119,724.997,466.440.000.0
201214,640.706,536.280.000.0
201317,339.114,881.770.00-13.64

因车榔煤矿、鲁兴煤矿正在建设中,所以暂无经营数据。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
采矿许可证编号C5200002011081120116421C5200002011031120108110C520000201108112011642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7月—2017年11月2014年3月-2021年3月2011年7月—2017年10月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0662]基建矿井,无。技改矿井,无。
矿区面积1.6646平方公里1.9099平方公里2.624平方公里
煤炭储量811万吨430万吨2955万吨
开采能力15万吨/年15万吨/年21万吨/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净资产账面值净资产评估值增值率
补者煤矿2,056.546,392.50210.84%
车榔煤矿580.2010,309.141,676.82%
鲁兴煤矿4,870.3529,459.03504.86%

经与宜化集团沟通,新宜矿业拟按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作为交易价格,收购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的所有者权益,本次交易通过宜昌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 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所有者权益的成交金额分别为6,392.50万元、10,309.14万元、29,459.03万元,总计金额46,160.67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支付期限: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协议签署后,新宜矿业与宜化集团将尽快到国家相关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新宜矿业本次收购完成后,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将成为新宜矿业的下属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因此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新宜矿业本次收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贵州省目前正在对全省煤矿进行新一轮整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宜矿业获得整合主体的资格,利用煤炭整合政策收购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是保障本公司贵州尿素项目的原材料供应的需要,此次收购对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将来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至6月30日,公司与宜化集团今年累计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17,676.58万元。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新宜矿业分别出资6,392.50万元、10,309.14万元、29,459.03万元收购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所有者权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十、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同时,目前煤炭市场价格低迷。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4-07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2014-07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新亚、张行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新宜矿业分别出资6,392.50万元、10,309.14万元、29,459.03万元收购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所有者权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鉴于公司资源储备的战略计划,同意具有煤矿企业整合资格的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收购补者煤矿、车榔煤矿、鲁兴煤矿100%所有者权益。此次收购对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将来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上述交易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二、《湖北宜化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4-075)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太平洋热电与平安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意见: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太平洋热电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太平洋热电竞争力。

三、《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4-076)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1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上述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1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4-07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4-07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五)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0日

(七)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24日下午15:00-2014年11月25日下午15:00。

3、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2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4-072)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20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422”。

2.投票简称:“宜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宜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宜化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2.00 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100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

议 案 内 容对应申报价(元)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1.0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所有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张中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4-07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拟用公司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为5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二)平安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四)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太平洋热电部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平洋热电。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标的所在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五)资产价值: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393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太平洋热电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1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平安租赁,转让价款10,00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然后再从平安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太平洋热电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平安租赁购回。

(二)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的基准利率为6.40%,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同幅度调整。

(三)租赁期限:5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的支付方式:采用不等额租金法计算租金,分20期支付。

(五)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太平洋热电将支付平安租赁租金总额11649.33万元。

(六)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1000万元,租赁服务费为500万元。

(七)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太平洋热电,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太平洋热电。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太平洋热电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八)担保措施:由本公司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为652--508万元,太平洋热电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太平洋热电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太平洋热电竞争力。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4-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1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太平洋热电融资租赁10,000万元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太平洋热电融资租赁10,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

住 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2998万元(美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成立日期:1997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与管理电厂,销售电力、蒸汽及其他相关副产品,制造、销售聚氯乙烯树脂、工程塑料制品及塑料合金、乙炔(电石气)、氯乙烯(乙烯基氯)、聚氯乙烯、盐酸、经营其他与电厂有关的业务;煤炭销售。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太平洋热电的资产总额为176,506.09万元,负债127,428.53 元,所有者权益49,077.56 万元;2013年太平洋热电实现营业收入108,495.37万元,净利润-2,536.3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5年。

4、担保金额:融资租赁款10,000万元及其全部租赁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1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572,5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68%,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8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487,5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77%。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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