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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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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8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5号核准文件,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69,631,383股为基数,以10.14元/股的价格按照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截至2014年10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734,544,00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12,331,707.1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51040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或“甲方”)、连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解放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或“乙方”)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来啦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解放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数量:6个。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我来啦公司以“速递易”业务为载体的“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我来啦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我来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保荐机构报送,并抄送本公司。我来啦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和本公司。我来啦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我来啦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我来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我来啦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我来啦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我来啦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薛虎、贺婷婷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我来啦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我来啦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我来啦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并抄送本公司。

 七、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我来啦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我来啦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8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第三季度业绩及公司战略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11月10日15:00-17:00举行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补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延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贾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夏予柱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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