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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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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4-08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转让4亿元债权的议案》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武夷”)和子公司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夷”)分别拥有3.80亿元和4.29亿元债权,现将上述债权中4亿元(其中:北京武夷3亿元、重庆武夷1亿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亿元。转让后债务还款宽限期为36个月,按10%的资金占用费率收取利息,抵押物为北京武夷花园南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约8.87万平方米),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融资3亿元的议案》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具体授信的期限、品种、利率、抵押质押或担保方式等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和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4-08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武夷”)和子公司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夷”)分别拥有3.80亿元和4.29亿元债权,现将上述债权中4亿元(其中:北京武夷3亿元、重庆武夷1亿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亿元。转让后债务还款宽限期为36个月,按10%的资金占用费率收取利息,抵押物为北京武夷花园南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约8.87万平方米),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交易于2014年11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该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因本次交易不属于生产经营关键的设备或重要股权等资产,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

 注册地:北京市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

 法人代表:张晓松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概况:子公司北京武夷3亿元债权和子公司重庆武夷1亿元债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上述4亿元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亿元。转让后债务还款宽限期为36个月,按10%的资金占用费率收取利息,抵押物为北京武夷花园南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约8.87万平方米),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以现金方式支付受让款项。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无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上述债权,主要是为融通资金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无

 八、其他(如适用)

 无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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