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4年11月7日前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5年1月7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商讨和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和程序进行沟通论证。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商讨和完善,各项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之中。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015年1月7日,并按照“第26号格式准则”要求披露相关文件。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的,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因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