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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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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房有、总经理曾庆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灿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为扩大产能增加投入所致;

 (2)开发支出:主要是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随着相关业务变动而增加;

 (4)短期借款:主要是第二季度初偿还中期票据后相应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5)其他应付款:主要随着经营业务扩展而增加;

 (6)财务费用:主要是本集团报告期内有息负债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且增幅大于利息收入所致;

 (7)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期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及销售奖励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2.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1.70亿元,主要为本报告期为提高产能和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0.27亿,比上年同期流入减少29.10亿,主要为本期偿还中期票据、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借入银行借款、分配股利增加以及上期发行公司债综合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集团已于编制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时提前执行了下列五项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已于编制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提前执行了下列两项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详情请参看本集团2013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起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详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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