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常怀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景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虎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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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怀春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4-03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据此,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仅需对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修订和补充,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4-03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