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根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58%,系期末留存的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6.29%,系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7.4%,系期末未结算的预付款项减少。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2.11%,系期末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338.29%,系期末预缴的税费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系因预计未来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转销原账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77.8%,系期末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22%,系期末未结算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86%,系期末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减少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6.07%,系期末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3.7%,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1974.88%,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等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29.16%,系本期被投资单位本期分红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3.98%,主要系公司本期递延收益摊销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8.74%,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6.94%,系因预计未来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转销原账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91.3%,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5.06%,系本期募投项目的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91.19%,系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4日13:00开市起停牌,至2014年9月1日开市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4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2014年9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2014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4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根财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根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9,296,008.3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1,789.2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5.56%。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表列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锋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