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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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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方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贤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由于筹划重大收购事项,股票自2014年9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公司由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4年10月21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11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方洁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65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66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1:00时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69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调整内容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68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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