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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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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亚非、副董事长总经理田海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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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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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 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投资269.95万元,持有科大立安964.29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9.28%,是第二大股东。本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出版集团”)与科大立安33个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受让科大立安472.27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45%;受让价格为每股5.04元,交易总价款2,380.24万元。现公司与安徽出版集团合计持有科大立安1,436.56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8.73%。

 2.报告期内,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委托徽商银行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资金3,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17%。本次委托贷款项目由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联合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3.报告期内,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其有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印刷物资公司诉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肥分公司支付钢材款12,284,466.04元及违约金诉讼事项,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判决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钢材款本金及违约金。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经申请法院执行,印刷物资已收回钢材款本金1,228.45万元及相关利息432万元。2013年12月,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印刷物资公司对上述钢材款存在不当得利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印刷物资返还不当得利21,089,475.45元。2014年6月1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现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物资”)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依法签署《商品买卖合同》,时代物资已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但交易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供货义务。时代物资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源煤电及相关连带责任方返还时代物资支付货款本金4,190.00万元及相关利息。2013年9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时代物资与恒源煤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已冻结恒源煤电部分资产,时代物资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已被足额保全,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

 6.公司正在筹备设立物流中心,负责整合管理公司相关物流及仓储业务,并适时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拟设立时代商城项目,将打造一体化文化生活综合商务服务平台,实现公司多业态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推进公司转型发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2013年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51元(含税)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5%; 2014年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41%;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和公司《章程》中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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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无影响。

 ■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4-056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14年10月18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亚非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4-05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从2014年10月18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正义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应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审核程序严格保密,遵循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4-05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初,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依据上述准则,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拟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表)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企业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进行列报等。该准则的采用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做了适当的修改。该准则的修订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公司已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进行了重新评估,同时修订了相应的会计政策。该准则的修订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了统一的框架,对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做出了要求。公司已按照该项准则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准则的采用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准则的采用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生效后,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我们认为,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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