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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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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夏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全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全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比年初上涨53.09%,主要系珍世堂厂房工程完工结转所致。

 2、在建工程比年初下降63.69%,主要系珍世堂厂房工程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下降49.56%,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本期摊销所致。

 4、应付票据比年初上涨54.55%,主要系本期新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比年初下降68.23%,主要系期初预收的有德生物股权转让款在本期结转所致。

 6、应付利息比年初上涨284.21%,主要系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7、应付股利比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终止了股权激励方案,相应的应付股利转回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年初下降39.93%,主要系本期暂收款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比年初上涨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0、预计负债比年初下降64.27%,主要系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胜诉,相应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回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下降182.26%,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2、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滑37.47%,主要系受欧美经济复苏缓慢的影响,珍珠终端消费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出口销售收入下滑所致。

 13、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滑37.05%,主要系受销售收入下滑的影响,营业成本出现同步下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上涨174.02%,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上涨920.83%,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有德生物使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6、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92.36%,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滑87.8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88.69%,主要系销售收入下滑使得主营业务盈利减少及国内零售业务的开拓使得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9.2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滑,相应缴纳的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建设减少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83.55%,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下降,相应缴纳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1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下降38.27%,主要系公司在将工程项目基本完工,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3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2013年3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前述两项担保事项在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

 3、2013年3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正式与银行签订为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日期为2013年10月29日。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为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

 4、2014年2月26日,公司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为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

 5、其他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2014年半年报中披露了公司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与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未决诉讼情况,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向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本报告期内,该诉讼案件已经审理终结,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7月22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湘高法民一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件终审判决如下:

 (1)撤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常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

 (2)上诉人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被上诉人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108069.77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2年6月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被上诉人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常德洞庭珍珠城加工参观厂房工程交付给上诉人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

 (4)驳回被上诉人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上诉人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6)公司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100150元,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168000元。

 根据该终审判决结果,公司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计提的5,999,898.83元预计负债予以冲回,相应调减固定资产5,249,229.28元,调增营业外收入750,669.55元,同时确认应支付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08,069.77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2年6月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依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造成了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2、公司201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不再设置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科目,公司已将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余额-85406.93元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夏英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4-39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范进学先生、方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夏英女士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4-40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自2014年0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八项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07月0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4年0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07月0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07月01日起将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本次未涉及修订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现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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