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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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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10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初美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末减少36.63%,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采购货物增加及募集资金随着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所致。

 2、 应收帐款较上年度末增加59.76%,主要原因系公司承接的项目增加,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应收项目款增加。

 3、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3.76%,主要原因系由于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4、 商誉较上年末增加108.51%,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合并成本高于威锐达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7.82%,主要原因系由于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6、 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增加68.13%,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 预收帐款较上年度末增加35.84%,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货物预收款增加所致。

 8、 应付股利较上年度末增加102.31%,主要原因系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所致。

 9、 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末增加34.97%,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政府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10、 股本较上年度末增加117.65%,主要原因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 股、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增加所致。

 11、 资本公积较上年度末增加54.93%,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12、 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度末增加,主要原因系统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光明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在者投入增加所致。

 13、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47%,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费用的增加、人员及人员工资增加及计提折旧增加所致。

 14、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61.6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冲销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34,480.52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捐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16、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26.31%,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退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8.5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退回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收到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4.07%,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采购货物增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人员工资增加,及支付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统公司转让东方通部分股权收回的投资及收益、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44.97%,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致,同时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5.02%。

 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1.10%,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光明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同时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81%。

 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80%,主要原因系支付公司分配股利的金额减少所致。

 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2.61%,主要原因系系公司项目采购货物增加及募集资金随着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所致。

 24、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同时,根据衔接规定,已对本期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不产生任何影响。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43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黄麟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配套募集资金购买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锐达”)100%股权。

 2014年6月3日,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威锐达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2014288352),本公司持有威锐达100%股权,本次交易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威锐达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7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79)8.63%股权,持有数量 4,436,112股。

 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10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8)详见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9亿元(含现有授信余额),有效期一年,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及进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公司总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本授信(授信品种与公司一致),两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1,000万元,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8,000万元,两家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9亿元(含现有授信余额),公司总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本授信(授信品种与公司一致),两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1,000万元,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8,000万元,两家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情参见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9)。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10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0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8)详见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10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 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执行的会计准则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4-10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0月28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1,000万元,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8,000万元,两家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28亿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五道口紫金数码园3号楼1102室,法定代表人:薛向东,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总计为437,333,967.92,负债总计为109,828,574.92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27,505,393.00元,资产负债率为25.11%,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0,133,429.07元,利润总额74,937,644.03元,净利润66,870,855.56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485,002,864.50元,负债总计为160,793,835.39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24,209,029.11元,资产负债率为33.15%,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8,120,481.46元,利润总额-1,776,229.73元,净利润-3,296,363.89元。

 2、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华杰大厦10层B1,法定代表人:张建华,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596,685,409.84元,负债总计为349,055,303.23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47,630,106.61元,资产负债率为58.50%,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2,909,441.29元,利润总额54,474,570.96元,净利润46,793,339.82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646,126,939.04元,负债总计为371,162,376.02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74,964,563.02元,资产负债率为57.44%,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0,271,908.03元,利润总额32,164,062.06元,净利润27,334,456.4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28亿元,皆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13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21%。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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