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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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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庆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政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面对市场需求低迷、化工产品价格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生产运行组织和控制,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拓展销售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24,42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2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9,5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3%,占营业总收入的96.09%;利润总额89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增加4,393万元,增长102.0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3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增加2,935万元,增长178.76%。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主要受益于产品结构调整、优化生产资源配置以及狠抓节能降耗,营业毛利额同比增加5,358万元、增长17.17%,其中: 盐硝产品毛利额同比增加6,888万元、增长22.06%,但烧碱、PVC等主要产品价格同比降幅较大,氯碱产品毛利额同比增亏1,650万元、增幅115.18%。

 (2)主要由于人工费用增加,以及借款计息基数增加、利率上升等因素影响,期间费用同比增加785万元,增长2.34%,其中:销售费用影响期间费用降低-0.31%,管理费用影响期间费用增长2.37%,财务费用影响期间费用增长0.28%。

 (3)投资收益同比减亏97万元、减幅93.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114万元。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77.92%,主要原因是报告公司收到超基数用电临时电价补贴奖励412万元。

 (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452万元,增长575.9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与云南安宁宏华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利息等支出增加。

 (6)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42万元,增长100.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盈利,转回上年确认的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07元,同比增长179.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56,014万元,较年初上升0.76%;负债总额263,129万元,较年初上升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6,704万元,较年初上升1.51%。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较年初降低31.24%,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短期融资资金借款1亿元。

 (2)应收票据较年初上升44.65%,主要原因是货款结算使用票据量增加。

 (3)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178.68%,主要原因是工业盐等产品下游市场疲软,货款回收周期延长。

 (4)预付款项较年初上升60.27%,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预付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32.18%,主要原因是曲靖分公司食盐储备库项目征地款挂账。

 (6)在建工程较年初上升30.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文山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项目部分工程预付款结算转入在建工程。

 (7)工程物资较年初上升106.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文山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项目库存工程物资增加。

 (8)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上升65.29%,主要原因是烧碱装置更换离子膜。

 (9)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降低42.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盈利,转回上年确认的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降低35.92%,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文山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在建项目部分工程预付款结算转入在建工程。

 (11)短期借款较年初上升33.33%,主要原因是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12)应付票据较年初上升325.87%,主要原因是补充流动资金,开票量增加。

 (13)预收款项较年初上升133.20%,主要原因是PVC等产品预收货款增加。

 (1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上升361.79%,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增加。

 (15)应交税费期末数为-6,553万元,年初为-4,780万元,增加-1,773万元,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在建项目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16)应付利息较年初降低43.23%,主要原因是支付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票利息。

 (1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降低40.21%,主要原因是归还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短期融资资金借款1亿元。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上升131.33%,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增加。

 (19)长期借款较年初降低29.87%,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长期应付款较年初降低34.26%,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

 (21)专项应付款较年初上升198.08%,主要原因是收到拆迁补偿款。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56万元,同比降低23.20%,主要原因是同比商品销售与原料采购货款结算使用票据结算量提高,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加之税费等支付同比增加,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量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03万元,净支出同比减少62.78%,其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02万元,净支出同比增加150.2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以前年度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初预付款余额5,218.92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

 2、2013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838.00万元。

 3、2013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0万元。

 4、2013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47.00万元。

 5、2013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详见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存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A、贷款情况

 ■

 B、存款情况

 ■

 C、其他与金融服务有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向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商业承兑汇票贴现9,000万元,支付贴现息2,678,388.84元。

 年初应付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利息余额19,250.00元,本期按协议确认借款利息1,471,361.11元,支付借款利息1,369,083.34元,截止报告期末,应付利息余额为121,527.77元;本报告期收到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437,717.27元。

 6、2014年7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获得补贴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

 7、2014年7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核定多品种食用盐正式销售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8、2014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根据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审议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2)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14年10月12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延期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完成后尽快完成。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10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相关议案。

 10、2014年9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年初、期末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已按准则要求对职工薪酬核算进行了规范。公司目前正在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对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开展相关清理和评估工作,公司 2014 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公司初步测算,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该准则规定的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庆胜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49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51)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2)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50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发布的八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年初、期末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已按准则要求对职工薪酬核算进行了规范。公司目前正在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对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开展相关清理和评估工作,公司 2014 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公司初步测算,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该准则规定的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52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4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11月1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7 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2.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审议〈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1-8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详见2014年9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议案9、10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及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议案11已经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及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其中议案1-8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并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2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53。

 2.投票简称:盐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邹吉虎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53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九人,实出席监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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