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471,534.41元,比期初数减少46.72%,其主要原因是:收回往来款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9,466.00元,比期初数减少64.68%,其主要原因是:对外出租的房产减少所致。
(3)短期借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生化制药归还贷款所致。
(4)应付账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3,121,089.16元,比期初数减少33.39%,其主要原因是:支付货款所致。
(5)预收款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29,739.55元,比期初数减少84.44%,其主要原因是:以预收方式销售的业务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735,193.57元,比期初数减少56.54%,其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所致。
(7)应付利息: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生化制药支付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3,296,692.71元,比期初数增加65.29%,其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生化制药归还贷款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8,107,396.96元,比上期数减少31.49%,其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6,759,925.59元,比上期数增加61.10%,其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44,391.77元,比上期数减少11225.59%,其主要原因是: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13)投资收益: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6,618,207.75元,比上期数减少66.37%,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含力生置业分利,本期无此项目。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13,954,987.96元,比上期数减少43.54%,其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104,741,757.43元,比上期数减少33.09%,其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6)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3,514,423.4元,比上期数减少79.99%,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含天士力集团分红所致。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28,50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75.95%,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含生化制药大额贷款所致。
(1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32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90.86%,其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力生置业清算注销支付其他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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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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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 CAS 2(2014)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据此,如果以前年度在权益法核算中,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所占股权比例因其他股东单方面增资而被稀释, 但所占权益份额增加, 且仍作为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 本企业将所增加享有的权益份额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资本公积的, 则在新准则生效日也应按照新准则的上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这部分资本公积在后续实际处置股权时可以按比例转出至投资收益;如果后续丧失对其重大影响,转为金融资产核算的,则相关的该项“其他资本公积”余额可以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一次性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期初调整分录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5,068,37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68,372.0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宝卫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由于目前经营中面临着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为此请求公司给予支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为生化制药提供4000万元额度委托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一年,额度一年内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3-04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由于目前经营中面临着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为此请求公司给予支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为生化制药提供4000万元额度委托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一年,额度一年内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