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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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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兴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与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或“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持有目标公司51%股权。

 2、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各方的意向性约定,不对各方构成强制性约束(排他性、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3、该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评估机构评估后确认的目标公司截止2014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协商确定最终标的股权的价格。 各方会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各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协议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股权收购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相关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收购意向书概述

 公司与金张科技的股东施克炜、孙建、陈晓东、王淑美、黄蕾、陆英、王彪、苏璿、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天盛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太湖县金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1方(以下简称“股权出让方”)于2014年10月28日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有意向以现金方式受让目标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二、股权出让方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股权出让方:施克炜、孙建、陈晓东、王淑美、黄蕾、陆英、王彪、苏璿、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天盛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太湖县金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金张科技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450万元,法人代表施克炜。公司位于安徽省太湖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高端光学、电子电气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涉及平板显示器模组、触控屏模组、背光源模组用扩散膜、增光膜、偏光膜的模切保护膜、蓝光截止膜、泡棉胶膜、外屏产品制程及出货保护膜以及各类光学、光电子、电器行业应用的特殊压敏胶带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平板、手机等显示器配套生产、新能源锂电及汽车专用动力锂电池组装、LED数码及点阵组件树脂封装等领域。该公司为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会员企业,与国内外光电领域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苹果、三星、华为、中兴等知名企业提供配套产品。

 三、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收购价格:双方以本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截止2014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协商确定最终标的股权的价格。

 2、收购方式:以现金方式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进行约定。

 3、排他性: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本公司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4、效力约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仅为意向性协议,不对各方构成强制性约束(排他性、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除外)。本次收购的具体内容将以双方最终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张科技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光学膜材料及保护材料研发和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企业。该公司在光学膜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基础和完善的市场渠道,与公司即将投产的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具有上下游的关系。本次股权收购完成之后,公司将建立起从光学级聚酯切片、光学级聚酯基膜到光学膜的完整产业链,为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公司光学膜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同时金张科技作为国内光学膜材料领域的领先者,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较强的盈利能力,特别是随着光电产业逐步向国内转移以及进口替代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金张科技的光学膜业务将呈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为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不对各方构成强制性约束(排他性、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除外)。公司将在就本次收购项目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后根据有关结果进行谈判与协商以确定正式的交易条件,故本次收购项目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体收购事项执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将视本交易进展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股权出让方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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