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煜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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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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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54.93%,主要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及使用部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所致;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88.35%,主要系公司新增项目预付款支出增长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同比增长77.40%,主要由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购入无形资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财政项目资金所致;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52%,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导致营业收入相应增长;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05%,随着公司营业规模扩大,子公司数量、员工人数等不断增长,相应人工成本、运营成本、房租成本等不断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长;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6.27%,主要由于公司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收入显著提升,职工薪酬、
市场推广等各项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92.78%,主要由于公司规模扩大,新设或合并的子公司数量同比显著增长,员工薪酬、房租费用、办公经费等同比显著增加。
财务费用: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度下降;
投资收益:同比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的税收优惠期限已于 2013年12月31日到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由于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因此公司在前三个季度计提并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导致所得税费用大幅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子公司数量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较大幅度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且报告期内加大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方:人民日报社、《环球时报》社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及其控制的股东《环球时报》社承诺:自人民网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人民网股份,也不由人民网回购该部分股份。
针对《京华时报》社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无偿划转至人民日报社持有的相关事宜,人民日报社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同意承接《京华时报》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限售承诺,即对于本次由《京华时报》社划入人民日报社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人民日报社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及期限: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至2015年4月27日届满。
承诺履行情况:按承诺及时严格履行中。
3.3.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方:人民日报社
承诺内容: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于 2011 年 3 月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致力于把人民网打造成人民日报社下唯一的“综合性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搜索引擎除外)”业务的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等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并支持人民网在该领域发展和扩大竞争优势。
(2)、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不包括人民网,以下相同概念同此理解)目前没有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并承诺自本承诺函正式签署和出具之日起,人民日报社不会及促 使下属单位及企业不会:
①、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相同概念同此涵义)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
②、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
(3)、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则人民日报社并承诺促使下属单位及企业将立即告知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并尽力促使该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
(4)、人民日报社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5)、以上承诺于人民日报社一直作为人民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6)、如因人民日报社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及保证而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人民日报社将赔偿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实际损失。
承诺时间及期限: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按承诺及时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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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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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2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填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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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2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20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