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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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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树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收入、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主要受煤炭热值降低及吨煤售价下降影响和同比煤炭销量减少以及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运输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营业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子公司五九集团营业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3)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系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和子公司新大洲物流贡献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各产业贡献净利润变动原因分析:

 ①新大洲本田1~9月份累计生产摩托车660,427辆,较上年同期下降3.59%;销售摩托车680,803辆(其中出口摩托车330,693辆,出口创汇36,970万美元),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该公司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08,542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因内销结构改善,营业成本削减及汇兑收益增加等因素影响,实现净利润15,26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81%,向本公司贡献利润7,634.67万元。

 ②五九集团1~9月份累计生产原煤207.37万吨,销售原煤200.3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8.2%和3.14%。受煤质变化和季节性调低吨煤售价的影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594.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3%;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4,464.85万元,同比下降32.45%,向本公司贡献利润2,277.08万元。目前已进入销售旺季,吨煤价格有所回升,新胜利矿井预计于年末投产,五九集团积极采取多项促销施策并通过以煤质管理为中心、优化开拓布局、完善激励机制、开展降本增效活动等措施,全力确保年度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

 ③本报告期内,新大洲物流强化公司盈利体质建立,裁减了部分毛利率偏低的广州和北京运输专线业务。受此因素影响,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8,058.74万元,同比下降11.98%;随着物流行业营改增实施范围扩大,新大洲物流收到政府的营改增等财政补贴同比增加,实现净利润990万元,同比增长14.73%,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792万元。

 ④本报告期内,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电动车”)累计生产电动车53,754辆,销售电动车48,016辆,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9.95%和26.17%,实现营业收入7,120万元,同比增长49.21%。因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上涨、销售施策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增加,实现净利润-352.3万元。由于本公司持有新大洲电动车的股权比例由上年的100%减为本报告期的51%,本报告期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179.67万元,同比减亏63.25%。

 ⑤控股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加大境内外游艇品牌市场推广和商品宣传促销力度,而产生的销售费用较大,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237.61万元,公司间接持股80%,向本公司贡献利润-990.08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2.99%的SANLORENZO S.P.A在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575.62万元,本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投资成本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该公司2013年度末审计后净资产的份额的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后1~9月份净利润为2,385.2万元,本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48.36万元。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游艇子公司购买存货支付的现金增加、五九集团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加及销售回款为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背书抵偿工程款和采购设备款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新大洲本田分红款同比减少和五九集团新矿井建设、天津电动车和物流基地建设投入以及游艇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入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子公司五九集团和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及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本公司1~9月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加。

 3、其他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4、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与2014年半年度相比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了三亚圣劳伦佐游艇销售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8月7日,该公司实收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投资建设胜利煤矿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1.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64,239万元。

 2、合营公司能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100万吨/年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3.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1,727万元。

 3、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以采矿权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2-31/63434179.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1-21/63504605.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16/1200131582.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01月21日、2014年8月16日。2014年7月24日五九集团胜利煤矿采矿权抵押备案完成。截止本报告报出日,五九集团已取得项目贷款351,000,000.00元,已归还贷款3,360,000.00元;

 4、关于公司为新大洲物流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6-07/64111500.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6月7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尚未执行。

 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7-09/1200040252.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7月9日。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038,525.6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4年9月26日,该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五九集团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02/1200094818.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8月2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截止2014年8月22日,五九集团已取得1.5亿元贷款。

 7、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五九集团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26/1200167210.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8月26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截止本报告报出日,五九集团已取得7,000万元贷款。

 8、关于本公司与牙克石经济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编号:MJJY-06021)中约定的相关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06/1200100881.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9-13/1200230359.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8月6日、2014年9月13日。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对相关事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约定本公司暂停履行与牙克石经济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编号:MJJY-06021)中约定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在受让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现更名为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后3年内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等待本公司与沈阳同联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电石项目整体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新的约定继续履行。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能源科技公司与沈阳同联集团有限公司尚在洽谈电石项目整体资产转让事项。

 9、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26/1200167207.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9-19/1200246339.PDF,披露日期为2014年8月26日、2014年9月19日。截止2014年9月28日,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10、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存量零碎股,零碎股记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零碎股归全体股东所有,上市公司应委托登记公司出售零碎股。公司于2014年8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登记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出售2014年8月19日前形成的零碎股,登记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零碎股。截止2014年8月20日,零碎股出售完毕,登记公司共出售79,596股零碎股,出售价格为4.60元,出售所得366,141.60元,利息17.77元,扣除佣金292.91元,印花税366.14元后,实际出售净所得365,500.32元。201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并将零售股出售净所得计入股东权益相关公积金项目。

 11、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881,700.84元,募集资金专有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311,286.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311,286.60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72,987.44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新颁布或修订了八项会计准则,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附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增加相关项目的金额以正数列示、减少相关项目的金额以负数列示。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同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所预提的支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内退遗属工伤补偿金年初余额由“应付职工薪酬”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变动项目包括:(1)将递延收益单独在报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负债,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2)将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中,(3)将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中,修订了有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会计政策,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5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二)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的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正文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短期闲置资金在人民币贰亿元范围内进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具体办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进行理财协议签署的同时向董事会报备并公告。

 本事项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5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帆同志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投票表决,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和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5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附表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增加相关项目的金额以正数列示、减少相关项目的金额以负数列示。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同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预提的支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内退遗属工伤补偿金年初余额由“应付职工薪酬”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变动项目包括:(1)将递延收益单独在报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负债,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2)将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中,(3)将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中,修订了有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会计政策,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第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号、40号、41号等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5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在人民币贰亿元范围内进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具体办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进行理财协议签署的同时向董事会报备并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其目的是加强现金资产的管理,提升现金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选择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做到充分控制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为贰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0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为规避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确定了总裁杜树良先生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陈祥先生为直接责任人的内部控制措施。由其在具体业务办理时,充分评估和规避风险。

 四、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1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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