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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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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拥有的面积为18691.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转让给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20%),用于该公司在本公司油品码头港区内的油品储罐建设。

 2、审议批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跨境放款的议案》

 同意向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提取流动资金贷款,并通过跨境放款的方式,以人民币放款给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贷款条件为:

 1、贷款金额:3亿元;

 2、期限:半年(可提前偿还);

 3、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

 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及交易额度包括在已获批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及其年度上限内(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41),相关贷款条件符合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贷款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跨境放款条件为:

 1、放款对象: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亚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APPD)或亚洲太平洋港口有限公司(APP),具体放款对象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及银行的审批情况确定。

 2、放款金额:4.08亿元;

 3、期限:一年(可提前偿还);

 4、利率:6%。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此项流动资金贷款及跨境放款业务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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