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永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宁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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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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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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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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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10月,公司参与国有某供水工程的竞标,中标该工程第三标段,并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国有某供水工程PCCP管材采购第三标段管材采购合同书》,合同金额人民币1,153,563,521元。该工程总工期20个月,计划2013年开工,2015年年内完成,年均合同执行金额384,521,173.67元。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该合同按进度履行,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累计已履行金额为887,675,716.69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2-031、2012-036。
2、2013年4月,公司参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保定段PCCP管道制造”工程竞标,中标该工程第五标段,并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保定段PCCP管道制造第五标段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208,462,372元。该工程总工期计划为16个月,2013年5月起供货。年均合同执行金额104,231,186元。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该合同按进度履行,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累计已履行金额为185,684,773.54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3-022、2013-024、2013-030。
3、2013年7月,公司参与大西沟管道引水工程竞标,中标该工程,并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大西沟管道引水工程—PCCP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00,166,850元。该工程总工期计划为18个月,2013年6月18日起供货。预计该工程的履行将对公司2014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合同按进度履行,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累计已履行金额为82,880,699.98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3-044。
4、2014年6月,公司参与我国国有某供水工程的竞标,中标该工程干线四标段,并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我国国有某供水工程干线(第三阶段)四标段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人民币144,687,029元。预计总工期24-36个月(具体需结合施工单位用货计划最终确定),2014年6月开工。目前该合同正常供货,但尚未结算。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4-036、20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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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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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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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2014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认真分析,认为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也无影响。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