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1.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100.75%,主要原因是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北京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期证券投资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33.77%,主要原因是公司药品销售款未到收款期所致。
3.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上升81.0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较多采用预付款形式进行采购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74.56%,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其他应收款增加较多所致。
5.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持有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投资到期所致。
6.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2391.77%,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持有的一年以内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持有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投资因将一年内到期而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8.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上升7,153,588.1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60.99%,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款项完成结算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3.0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较年初下降72.3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北京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应付股利本期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上升30.4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提未支付的费用较年初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上升1381.87%,主要原因是公司母公司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而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29.8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减少及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52.19%,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3.4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长较少所致。
17.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81.4%,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8.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63.3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9.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1.7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发生的赔款支出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20.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6.04%,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1.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7.7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大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所致。
22.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30.8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贷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一)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龙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收购安庆石化医院控股股权。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收购协议,具体办理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提示性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子公司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型基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型基金(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子公司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型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4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并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第2、9、30、33号为新修订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的39、40、41号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公司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了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对原在资本公积项目列报的属于上述性质的事项,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了有关合并范围的会计政策,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并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合理划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有关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会计政策,公司在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七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安庆市石化医院(以下简称“安庆医院”)及其出资人就收购安庆医院事项达成了收购意向,本公司拟以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收购安庆医院控股股权。
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收购安庆医院控股股权。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收购协议,具体办理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本公告所涉相关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风险提示
目前安庆医院正在办理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本公司将在安庆医院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后与其股东协商具体股权转让的比例(达到绝对控股的比例),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当事人介绍
安庆医院原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庆石化总厂职工医院,成立于1974年。2004年3月,根据中石化关于改制分流、辅业分离文件安排,医院以267名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医院资产,实施改制,在安庆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752.52万元。医院目前的股份总数为1752.52万股,出资者人数为260人。
安庆市石化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安庆市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安庆市唯一工伤康复定点医院,是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和安徽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安庆医院占地面积3.5万平米,现核定床位512张,实有床位562张。医院现有职工737人,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职工总数的70%,包括高级职称70人,中级职称187人,初级职称359人。医院设有29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烧伤整形科是安庆市独有学科;神经内科、肾脏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放射科、内分泌科为安庆市临床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和特色学科。截止2014年7月31日,医院账面资产总额14,482.76万元,负债总额7,598.12万元,所有者权益6,884.64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已成功收购了两家医院,拟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服务产业的投资,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且上述合作意向的实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精神,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拟在安庆医院改制为有限公司后收购其控股股权,收购金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安庆医院目前正在办理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的各项工作,由于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涉及到当地卫生、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因此,安庆医院完成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尚无法确定。
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庆市石化医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收购安庆医院控股股权。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收购协议,具体办理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本次拟收购事项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履行拍卖程序。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