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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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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8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艺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清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事项:

 2014年4月17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

 2014 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7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1,3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73%。

 (三)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1、2014 年7月10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4年7月10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公司股票自2014 年7月17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

 2、2014 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编号:2014-049)。

 3、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7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2014-055、2014-056)。2014年8月14日,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15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4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2014-068、2014-070)。

 4、201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股票自2014年9月9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9月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14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将上述材料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077)。

 6、2014年0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223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

 2014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1、2014年7月14日,公司分别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一月期”和“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二月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上述理财产品已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及2014年09月09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2、2014年9月2日,公司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35天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五)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事项:

 1、2014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2014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051)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052)。同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推举吴坚文先生和廖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3、201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于清池先生、常静女士、陈宏哲先生、冯儒先生、方天亮先生、王垚女士、孙令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杨壮旭先生、高旭女士、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坚文先生、廖天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058).同日下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59)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截至8月12日,公司即已完成本次换届选举的全部事宜。

 (六)关于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付息的事项:

 2014 年9月12日,公司发布了《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7日,公司已于2014年9月18日支付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17日期间的利息7.00元(含税)/张。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前期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重要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海林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8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陈宏哲、王垚、孙令玲、冯儒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常静、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的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的建筑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申请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贷款金额到账之日起12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抵押贷款手续由管理层具体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8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223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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