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4-04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4-04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4-04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7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1,75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8.73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7,735,300.0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募集资金净额增加7,735,300.00元,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万元。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55,000吨/年优质耐火材料项目”两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9,795.27 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94,319.5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85,142.4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659.54万元(含利息)。
三、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实施5,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议案》。5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多晶硅行业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对该项目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态度,加大了市场调研和工艺技术论证的力度,致使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项目实施计划有所延迟,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9,566.28万元,未投入募集资金50,433.72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吨/年多晶硅项目中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款项到期后,将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使用5,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该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苏欣、杨卫东经核查发表以下意见:北京利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4-04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