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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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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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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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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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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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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8月18日至2012年2月17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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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岗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监察,在每日公平交易报表中记录不同投资组合当天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同向(1日、3日、5日)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分析;并分别于季度和年度末编制公平交易季度及年度收益率差异分析报告,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不同时间窗口同向(1日、3日、5日)交易的交易价差以及T检验、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进行了分析。

 当监控到疑似异常交易时,本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岗及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给予解释,该解释经风险控制岗辨认后确认该交易无异常情况后留档备查,公平交易季报及年报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由风险控制岗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在无风险收益率下降以及改革的预期下,市场的风险偏好程度加强,A股的各主要指数呈现震荡向上的走势。本基金保持了一定的灵活度,且风险偏向有所上升,在自下而上优选个股的同时,适度参与结构性行情。

 展望四季度,我们判断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回归常态的情况下,有利于巩固经济增长企稳回升的成果。同时,在沪港通、国企改革、四中全会等事件的刺激下,股指可能继续振荡上行,但因前期股指涨幅较大,也累积了一定的调整风险,要时刻保持警惕。

 从中长期来看,伴随无风险收益率的下行,企业盈利增速的回升,以及市场风险偏好程度增加的情况下,看好A股市场的表现。相对看好:一是业绩稳定增长且估值相对合理的行业,如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二是新兴产业中,如医疗服务、信息安全、精密自动化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三是继续沪港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制度变改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带来良好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66%。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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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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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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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贵金属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省广股份(002400)外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东华软件(002065)和康缘药业(600557)外,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014年3月10日,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4年3月7日,本公司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本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省广股份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投资行为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2013年12月5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上市流通,刘志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总共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4万份,第一期行权数量3.12万份,行权价格16.25元/份,交易金额507,000元。2014年1月8日,刘志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7,800股,交易均价34.00元,交易金额265,200,获利138,45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及税费)。 由于刘志华先生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之内将其卖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18条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因此,该公司董事会没收了刘志华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收益所得,并向刘志华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东华软件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投资行为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2014年1月16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7日披露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夏月未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1条、第13条等有关规定,于2012年10月10-12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9,900股,且未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持股变动情况。公司董事夏月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6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交易所对本公司董事夏月予以通报批评。”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康缘药业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投资行为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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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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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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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文件;

 (2)《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楼

 9.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人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bnyfund.com投资人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bnyfund.com。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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