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7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25,0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94,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4,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1,0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33,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3月20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兴业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整,期限为2年(详见2013年3月22日《鑫科材料对外担保公告》)。因业务调整, 2014年10月21日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该合同废止。

 2014 年10月21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整,期限自2014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1日。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25,0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

 以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鑫晟电工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注册地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1031 室

 6、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6月30日,鑫晟电工总资产75,050.03万元,负债48,855.19万元,净资产26194.84万元, 2014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3,551.53万元,营业利润-170.90万元,净利润45.28万元。

 (二)鑫晟电工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1日;担保金额: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94,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4,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1,0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33,000万元)。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晟电工 2014年第2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7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0号文件《关于核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2,504.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9月17日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3】第242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3年10月2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的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7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本公司”)于2014年3月4日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4年3月6日披露的《鑫科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8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394,起息日为2014年10月24日,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8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日常监管

 (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闲置资金理财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必要时由两名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信息披露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度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1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198,起息日为2014年3月26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25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8%。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359,013.70元。

 2、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结构化存款理财计划”,该产品为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编码JGHCKLC140026,起息日为2014年3月24日,到期日为2014年10月2日,到期年收益率不低于5.075%。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1,067,835.62 元。

 3、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兴业银行“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起息日为2014年3月26日,到期日为2014年9月22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35%。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1,287,123.29 元。

 4、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万元,认购徽商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A14011700,起息日:2014年4月3日,到期日:2014年7月3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0%。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112,191.78元。

 5、公司于2014年4月4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机构定活宝产品(保本保收益),产品期限为:2014年4月4日—2014年6月26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5.1%。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347,917.81元。

 6、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5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309;收益起计日为:2014年7月18日,到期日为:2014年10月17日,最高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50%/年。该产品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224,383.56元。

 7、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码:2014101041626;期限为:2014年9月22日—2014年12月22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36%/年。该产品未到期。

 8、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保本实体型结构性存款;期限为:2014年9月23日—2014年12月26日,预计产品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1%/年。该产品未到期。

 9、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7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349,期限为:2014年9月26日—2014年12月26日,预计产品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50%/年。该产品未到期。

 10、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结构化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为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JGHCKLC140030,起息日为2014年10月14日,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6日,该产品到期年收益率不低于4.10%。该产品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公告的购买事宜),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亿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2亿元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披露的《鑫科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