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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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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年9月,增资至1,378万元

2011年9月26日,阿姆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薛桂芝、张良池为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65万元由薛桂芝、张良池认缴,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价格为3元,新增股东出资均为货币资金。

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润(验)字(2011)第221057号”《验资报告》确认,阿姆斯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已于2011年9月26日之前缴足。

本次增资完成后,阿姆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6、2011年11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10月15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审字(2011)第1702026号”《审计报告》,以 2011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阿姆斯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544.09万元。

2011年10月15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323号”《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阿姆斯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687.39万元。

2011年11月10日,阿姆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根据2011年10月15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1)第1702026号”《审计报告》,以阿姆斯有限截至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544.09万元为基准,将净资产中的1,378万元折合为1,378万股,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阿姆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阿姆斯有限原股东出资份额保持不变。

2011年11月11日,阿姆斯(筹)召开创立大会,会议选举了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1年11月21日,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验字(2011)第220200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1年11月21日,阿姆斯(筹)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378万元。

2011年11月29日,阿姆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注册号为1100000062096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阿姆斯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阿姆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7、2012年4月,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2011年11月11日,阿姆斯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目标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目标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议案》。

2011年12月12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函》,同意阿姆斯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2012年3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园区推广部出具《中关村科技园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通知书》,同意阿姆斯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

2012年4月10日,阿姆斯正式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并开始报价转让(证券简称:阿姆斯;证券代码:430115)。

8、2012年7月,增资至1,626.04万元

2012 年 5 月 21 日,阿姆斯召开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653,600 股,派发红股826,800 股,以上两项共计 2,480,400 股。2012年 7 月 18日,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阿姆斯股本总额增加至1,626.04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626.04万元。

2012年7月25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验字(2012)第210200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本次增资完成后,阿姆斯股权结构如下:

9、2013年4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3年2月20日,阿姆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目标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3年3月11日,阿姆斯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目标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3年4月12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3)223号”《关于同意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阿姆斯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2013年4月22日,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478号”《关于核准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核准目标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并将目标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阿姆斯在全国股权交易系统进行若干次股权转让。截至阿姆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前,阿姆斯股权结构如下:

10、2014年10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14年8月30日,阿姆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阿姆斯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等相关议案。2014年9月24日,阿姆斯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2014年10月17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函》(股权系统函[2014]1522号),同意阿姆斯股票自2014年10月22日起终止挂牌。2014年10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决定自2014年10月22日期终止阿姆斯股票挂牌。

11、2014年10月,燕航创投增资

根据阿姆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阿姆斯拟向燕航创投定向发行 1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元/股。2014年10月22日,燕航创投完成对阿姆斯的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阿姆斯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相应增加至 1,746.04 万元,其中燕航创投占股6.87%,邓祖科持股比例下降为65.38%。

本次增资后,阿姆斯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产权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前,阿姆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邓祖科,关于邓祖科的具体情况见“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邓祖科”。

(四)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北京阿姆斯系由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仇志华。

根据北京曲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出具的“(2013)信验字第P36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4日,北京阿姆斯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6月5日,北京阿姆斯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北京阿姆斯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北京阿姆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重庆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重庆阿姆斯系由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8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祖科。

根据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1月17日出具的“渝茂会验[2012]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月17日,重庆阿姆斯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2月8日,重庆阿姆斯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重庆阿姆斯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甘肃阿姆斯系由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邹刚于2012年5月22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占股权比例60%;邹刚以货币出资80万元,占股权比例40%。

根据张掖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4日出具的“金鼎验[2012]2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5月4日,甘肃阿姆斯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5月22日,甘肃阿姆斯取得了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阿姆斯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安徽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安徽阿姆斯系由安徽欧杰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安徽欧杰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60万元,占股权比例80%;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万元,占股权比例20%。

2014年6月5日,安徽阿姆斯取得了安徽省广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安徽阿姆斯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数据

安徽阿姆斯设立于2014年6月5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正式运营。

5、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肥料生产基地(阿姆斯分公司)

(1)基本信息

(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审计报告》,阿姆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应收账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阿姆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835,217.90元,计提坏账准备1,499,003.84元,净额20,336,214.06元,主要为销售给政府部门客户货物的应收款项。其中,前5名应收账款金额合计9,067,400.00元,占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为41.53%。具体如下:

(2)存货

阿姆斯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截至2014年6月30日,阿姆斯存货的主要情况如下:

(3)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账面的固定资产主要系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形如下:

单位:元

阿姆斯目前未拥有自有房屋,其目前经营使用的房屋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阿姆斯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1)办公场所租赁情况

2)生产用地租赁情况

2005年5月18日,阿姆斯有限与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书》(以下称“2005年租赁协议”),约定:将位于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的土地使用权(即后北宫村东原养鸡场)及地面建筑物使用权出租;租赁期限为50年,50年租赁价格为50万元;阿姆斯有限在租赁期内可全权处置租赁标的(包括对其进行改扩建、重建、转租等);因国家强制性规定而占用土地需拆迁,村委会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目标公司,拆迁费归目标公司,村委会另向目标公司提供同档次、同面积的场地。此份租赁协议书经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备案。目标公司将其免费提供给生产基地办公、生产经营使用。

2006年7月8日,阿姆斯有限与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协议书》(以下称“2006年租赁协议”),约定:将位于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土地使用权(即后北宫村东幼儿园)及地面建筑物使用权出租;租赁期限20年,租赁价格为20万元;阿姆斯有限在租赁期内可全权处置租赁标的(包括对其进行改扩建、重建、转租等);因国家强制性规定而占用土地需拆迁,村委会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目标公司,拆迁费归目标公司,村委会另向目标公司提供同档次、同面积的场地。目标公司将其免费提供给生产基地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2005年租赁协议与2006年租赁协议出租的土地性质均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地面建筑物也未取得权属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2005年租赁协议涉及的租赁土地用于阿姆斯平谷厂区的生产经营,2006年租赁协议涉及的租赁土地用于阿姆斯员工宿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阿姆斯租用农民集体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可能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此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005年租赁协议所约定的租赁期限过长,其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也存在被确认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就上述租赁行为存在的瑕疵,中银律师认为:2005年租赁协议与2006年租赁协议均存在被确认为无效合同的法律风险,但鉴于目标公司已取得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新城北部产业用地M2-8区2号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应对所发生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回收风险;并且,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邓祖科也出具承诺:若在2005年租赁协议与2006年租赁协议的租赁期内,发生租赁协议被确认无效而导致所租赁的土地房屋被收回的情形,其将积极寻找其他土地、房屋租赁作为生产基地办公、生产经营及员工宿舍使用,保障阿姆斯的生产经营平稳过渡,并承担搬迁的费用及由此导致的阿姆斯的经济损失,保障阿姆斯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租赁土地的瑕疵不会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实质性障碍。

(3)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6月30日,阿姆斯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阿姆斯在建工程为平谷新厂区厂房。该厂房的建设规划情况如下:

2013年9月23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出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2013规[平]复函字第0024号),批复同意阿姆斯在其所有的产权证号为京平国用(2013)出第(00003)号的土地上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并同意阿姆斯提交的设计方案。

2014年1月17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就目标公司报批的综合楼等6项(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建设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10117201400005号,2014规(平)建字0005号),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2,750.73平方米。

根据阿姆斯与北京市平谷区新星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阿姆斯出具的说明,新厂区建设项目计划于2015年3月完工。

(4)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14年6月30日,阿姆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8,551,229.43元,均为土地使用权。此外,公司主要无形资产还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上述无形资产均未形成财务账面价值。

1) 土地使用权

2012年7月13日,阿姆斯与北京兴谷发展公司签订《北京市平谷新城北部产业M2-8区2号工业用地地块工业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约定由阿姆斯向北京市财政局支付该项目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7,688,000元。

2012年7月26日,阿姆斯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京平地出[合]字(2012)第003号),约定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261620000032000000,出让宗地面积大小为12,501.612平方米,宗地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新城北部产业用地M2-8区2号,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东至升兴(北京)包装有限公司、南至北京富耐恩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西至兴谷东路、北至高压线走廊南端线,出让价款为每平方米63元,楼面价945,100元。

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29日和2012年6月29日,阿姆斯分别向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平谷区分公司支付了945,100、1,054,900和6,633,100元,合计支付8,633,100元,上述地块的地价款及补偿款已完全结清。

2013年1月18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颁发了“京平国用(2013)出第(00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姆斯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项,具体情形如下:

3)专利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阿姆斯拥有3项自主研发的的专利、1项专利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权。此外,阿姆斯还有9项专利已被国家专利局受理。具体情形如下:

阿姆斯拥有的自主研发专利:

阿姆斯拥有的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

阿姆斯在申请的专利权:

4)商标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阿姆斯拥有15项注册商标,同时还有2项商标申请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阿姆斯拥有的商标权:

阿姆斯在申请的商标权:

(5)对外投资情况

阿姆斯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四)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元

(1)短期借款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014年1月16日,阿姆斯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编号为YYB27(融资)20140005号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目标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可向华夏银行申请使用的最高额融资额度为500万元,融资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12月13日。本合同由邓祖科及其配偶戈志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最高额融资合同》,阿姆斯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4月8日之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计借款金额500万元。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

2014年5月30日,阿姆斯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221395号]的《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合同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上调30%,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提款期为合同订立起90天;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本金偿还以分期偿还的形式,自贷款发放日所在月起第6个月归还本金100万元,第10个月归还本金100万元,第11个月归还本金100万元,余款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季定日(每季度末月的21日)付息。本合同由邓祖科及其配偶戈志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平谷新厂区工程款。2014年3月,目标公司与北京市平谷区新星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22,600,000元。

3、资产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阿姆斯不存在资产质押、留置、被采取司法措施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阿姆斯不涉及对外担保等事宜。

(六)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七)取得的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姆斯已取得的与公司经营相关主要认证资质证书。具体情形如下:

1、肥料正式登记证

2、肥料临时登记证

3、其他资质证书

(八)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自2011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阿姆斯股权转让、增资、改制及评估情况如下:

2011年8月26日,阿姆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313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1)第170202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587,511.74元,每元出资对应的净资产为0.96元。此次增资对象为阿姆斯员工及曾经对阿姆斯发展做出帮助的人,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将这些人员吸收成为股东,因此同意上述人员以略高于每一份出资对应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资。

2011年9月26日,阿姆斯注册资本由1,313万元增资到1,378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3元/1元注册资本。此次增资与2011年8月增资仅相隔两个月,但增资价格相差较大。2011年8月增资的对象为内部员工及为公司发展提供过帮助的人员,以略高于净资产价格且不低于1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是对其给予的福利或优惠;本次增资的对象为引进的外部投资者,不享受前述福利或优惠,引进目的是为了改善财务结构,增资价格由双方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前景协商确定,因此增资价格要高于前次的增资价格。

2011年11月,阿姆斯有限以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1,544.09万元为基础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78万元,总股本为1378万股。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323号”《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年9月30日,阿姆斯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687.39万元。阿姆斯有限本次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验证是否足额出资。

2014年9月,阿姆斯注册资本由1,626.04万元增资到1,746.04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5元/股。本次投资方燕航创投认购阿姆斯新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以“中兴华审字(2014)第SD-5-001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为基础,经协商最终确定增资价格为5元/股(本次增资的背景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

除上述情况以及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外,最近三年阿姆斯未进行过其他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

(九)经营合规性情况

2011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向阿姆斯有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工商平处字(2011)第442号),认定阿姆斯有限在其生产基地生产的阿姆斯菌工厂和沃卜十三金复合微生物菌剂两种产品的外包装袋上标有“中国第一个微生物肥料获证企业”以及在阿姆斯菌工厂宣传彩页上标有“中国第一个微生物肥料获证企业、阿姆斯肥料最放心”等内容的行为,使用了“中国第一个、阿姆斯肥料最放心”的绝对化用语;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禁止性条款规定,构成了发布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违法广告行为。前述三项包装制作、宣传彩页费用总计13,000元人民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签署规定,责令阿姆斯有限停止使用该等包装,并处以罚款39,000元人民币。

中银律师认为,阿姆斯有限所受的上述行政处罚情节较轻,数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收购造成实质性障碍。

除此之外,根据阿姆斯已经取得的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劳动社保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阿姆斯设立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法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述

1、主营业务发展概述

阿姆斯是以微生物肥料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标的公司拥有较为先进的菌种发酵设备和肥料生产设备,具有液体、颗粒及粉剂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加工能力。其产品系列主要包括:微生物菌剂、生物复混肥、生物有机肥等。

2、主要产品介绍

(1)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菌剂内含多种特殊功能的微生物,是能加速各种有机物质(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及城市污泥等)分解、腐熟的制剂。目前,阿姆斯旗下的该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秸秆腐熟剂、土壤改良剂和有机物料腐熟剂等。具体介绍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邓祖科1,000.0076.16
仇志华30.002.28
李铭30.002.28
陈敏余30.002.28
孙希兴30.002.28
关长功30.002.28
贡治华20.001.52
张国文15.001.14
连丽霞10.000.76
史桂萍10.000.76
刘瑞林10.000.76
王建宇10.000.76
陈小琳10.000.76
罗永江6.000.46
王小伟5.000.38
郭磊5.000.38
郭永辉5.000.38
王育胜5.000.38
陈丰5.000.38
韩志文5.000.38
钟涛5.000.38
万绪波5.000.38
吴长春5.000.38
刘淑贤4.000.30
艾普乐3.000.23
杨绳瑶3.000.23
白丽3.000.23
仇纪军3.000.23
杨春华2.000.15
于冬梅2.000.15
朱青春2.000.15
丁兰2.000.15
李伏明2.000.15
徐磊0.500.04
曲天育0.500.04
合计1,313.00100.00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邓祖科1,000.0072.57
薛桂芝40.002.90
仇志华30.002.18
李铭30.002.18
陈敏余30.002.18
孙希兴30.002.18
关长功30.002.18
张良池25.001.81
贡治华20.001.45
张国文15.001.09
连丽霞10.000.73
史桂萍10.000.73
刘瑞林10.000.73
王建宇10.000.73
陈小琳10.000.73
罗永江6.000.44
王小伟5.000.36
郭磊5.000.36
郭永辉5.000.36
王育胜5.000.36
陈丰5.000.36
韩志文5.000.36
钟涛5.000.36
万绪波5.000.36
吴长春5.000.36
刘淑贤4.000.29
艾普乐3.000.22
杨绳瑶3.000.22
白丽3.000.22
仇纪军3.000.22
杨春华2.000.15
于冬梅2.000.15
朱青春2.000.15
丁兰2.000.15
李伏明2.000.15
徐磊0.500.04
曲天育0.500.04
合计1,378.00100.00

股东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邓祖科1,000.0072.57
薛桂芝40.002.90
仇志华30.002.18
李铭30.002.18
陈敏余30.002.18
孙希兴30.002.18
关长功30.002.18
张良池25.001.81
贡治华20.001.45
张国文15.001.09
连丽霞10.000.73
史桂萍10.000.73
刘瑞林10.000.73
王建宇10.000.73
陈小琳10.000.73
罗永江6.000.44
王小伟5.000.36
郭磊5.000.36
郭永辉5.000.36
王育胜5.000.36
陈丰5.000.36
韩志文5.000.36
钟涛5.000.36
万绪波5.000.36
吴长春5.000.36
刘淑贤4.000.29
艾普乐3.000.22
杨绳瑶3.000.22
白丽3.000.22
仇纪军3.000.22
杨春华2.000.15
于冬梅2.000.15
朱青春2.000.15
丁兰2.000.15
李伏明2.000.15
徐磊0.500.04
曲天育0.500.04
合计1,378.00100.00

股东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邓祖科1,180.0072.57
薛桂芝47.202.90
仇志华35.402.18
李铭35.402.18
陈敏余35.402.18
孙希兴35.402.18
关长功35.402.18
张良池29.501.81
贡治华23.601.45
张国文17.701.09
连丽霞11.800.73
史桂萍11.800.73
刘瑞林11.800.73
王建宇11.800.73
陈小琳11.800.73
罗永江7.080.44
王小伟5.900.36
郭磊5.900.36
郭永辉5.900.36
王育胜5.900.36
陈丰5.900.36
韩志文5.900.36
钟涛5.900.36
万绪波5.900.36
吴长春5.900.36
刘淑贤4.720.29
艾普乐3.540.22
杨绳瑶3.540.22
白丽3.540.22
仇纪军3.540.22
杨春华2.360.15
于冬梅2.360.15
朱青春2.360.15
丁兰2.360.15
李伏明2.360.15
徐磊0.590.04
曲天育0.590.04
合计1,626.04100.00

股东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邓祖科1,141.6070.21%
薛桂芝47.202.90%
李铭38.402.36%
孙希兴35.402.18%
仇志华35.402.18%
关长功35.402.18%
陈敏余35.402.18%
齐鲁证券30.001.84%
张良池29.501.81%
贡治华23.601.45%
杨超望19.801.22%
张国文17.701.09%
陈小琳11.800.73%
王建宇11.800.73%
刘瑞林11.800.73%
史桂萍11.800.73%
招商证券10.000.61%
罗永江7.080.44%
王小伟5.900.36%
吴长春5.900.36%
王育胜5.900.36%
韩志文5.900.36%
万绪波5.900.36%
刘淑贤4.720.29%
郭永辉3.800.23%
艾普乐3.540.22%
杨绳瑶3.540.22%
仇纪军3.540.22%
白丽3.540.22%
陈丰2.600.16%
于冬梅2.360.15%
李伏明2.360.15%
杨春华2.360.15%
丁兰2.360.15%
朱青春2.360.15%
荆明1.400.09%
刘旭方1.100.07%
郭磊0.900.06%
徐磊0.590.04%
曲天育0.590.04%
李碧晴0.500.03%
殷海宁0.400.02%
周运南0.200.01%
宏顺赢咨询0.100.01%
合计1,626.04100 %

股东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邓祖科1,141.6065.38%
燕航创投120.006.87%
薛桂芝47.202.70%
李铭38.402.20%
孙希兴35.402.03%
仇志华35.402.03%
关长功35.402.03%
陈敏余35.402.03%
齐鲁证券30.001.72%
张良池29.501.69%
贡治华23.601.35%
杨超望19.801.13%
张国文17.701.01%
陈小琳11.800.68%
王建宇11.800.68%
刘瑞林11.800.68%
史桂萍11.800.68%
招商证券10.000.57%
罗永江7.080.41%
王小伟5.900.34%
吴长春5.900.34%
王育胜5.900.34%
韩志文5.900.34%
万绪波5.900.34%
刘淑贤4.720.27%
郭永辉3.800.22%
艾普乐3.540.20%
杨绳瑶3.540.20%
仇纪军3.540.20%
白丽3.540.20%
陈丰2.600.15%
于冬梅2.360.14%
李伏明2.360.14%
杨春华2.360.14%
丁兰2.360.14%
朱青春2.360.14%
荆明1.400.08%
刘旭方1.100.06%
郭磊0.900.05%
徐磊0.590.03%
曲天育0.590.03%
李碧晴0.500.03%
殷海宁0.400.02%
周运南0.200.01%
宏顺赢咨询0.100.01%
合计1,746.04100.00

企业名称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M2—8号—2
法定代表人仇志华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110117015978019
注册资本4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069562378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17069562378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M2—8号—2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固体菌剂。 生物技术推广、生物技术开发、生物技术转让、生物技术咨询、生物技术服务;销售微生物菌剂、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肥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63,696.813,897,236.31
负债总额599.50163.77
所有者权益3,763,097.313,897,072.54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78,633.63-127,297.62
净利润-133,975.23-102,927.46

企业名称重庆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3号6-3号
法定代表人邓祖科
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500901000164810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9050564-9
税务登记证号码高新国税字500903590505649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渝高大厦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肥料、化肥、农业机械。(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73,317.572,111,240.771,226,504.69
负债总额2,594,792.582,115,199.23781,217.00
所有者权益-521,475.01-3,958.46445,287.69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
营业收入2,222,946.008,235,879.001,982,105.99
利润总额-690,022.08-551,100.99-690,494.85
净利润-517,516.55-449,246.15-554,712.31

企业名称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张掖市南环路675号(农业大厦四楼409室)
法定代表人邓祖科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620700200025720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9552859-1
税务登记证号码甘国税字622201595528591;甘地税字620702595528591
主要办公地点张掖市南环路675号(农业大厦四楼409室)
经营范围农业生物科技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生物产品、微生物肥料、土壤改良剂、微肥、叶面肥、化肥、农膜、农业机械的销售,设施农业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37,360.312,633,135.922,710,354.83
负债总额523,752.191,305,608.851,179,246.98
所有者权益1,513,608.121,327,527.071,531,107.85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
营业收入3,780,171.103,363,711.652,302,119.69
利润总额248,108.08-327,293.83-553,263.03
净利润186,081.05-203,580.78-468,892.15

企业名称安徽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汤路科技创业园12-14
法定代表人郭德清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0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41822000100884
注册资本200万
组织机构代码39714457-0
税务登记证号码皖税字342523397144570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汤路科技创业园12-14
经营范围农业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生物产品、微生物肥料、复合(混)肥料、有机-无机复合(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土壤调理剂、微肥、叶面肥、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农膜、种子、农业机械的销售,苗木种植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前置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企业名称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肥料生产基地(阿姆斯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后街119号
负责人邓祖科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注册号110117008579628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后北宫村后街119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微生物菌剂、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

项目2014年6月30日占比2013年12月31日占比
货币资金1,767,477.483.18%5,120,270.3811.64%
应收账款20,336,214.0636.64%13,929,511.9631.66%
预付款项1,997,542.803.60%1,689,627.703.84%
其他应收款722,731.761.30%756,893.231.72%
存货7,770,095.0014.00%8,942,299.7520.33%
其他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2,716,520.744.89%2,930,591.646.66%
在建工程9,765,905.4817.60%290,594.560.66%
无形资产8,551,229.4315.41%8,640,150.3619.64%
长期待摊费用994,654.661.79%1,015,901.93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877,253.751.58%675,742.211.54%
资产总计55,499,625.16100.00%43,991,583.72100%

序号单位名称与阿姆斯关系事项金额(元)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1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销售客户产品销售1,967,240.00一年以内9.01
2灌云县土壤肥料站销售客户产品销售1,875,000.00一年以内8.59
3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销售客户产品销售1,875,000.00一年以内8.59
4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局销售客户产品销售1,850,160.00一年以内8.47
5德令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销售客户产品销售1,500,000.00一年以内6.87
合计9,067,400.00 41.53

项 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金额账面价值金额账面价值
原材料2,129,132.962,129,132.962,940,248.492,940,248.49
库存商品3,661,166.863,661,166.864,633,073.844,633,073.84
周转材料1,819,202.211,819,202.211,350,806.201,350,806.20
自制半成品39,316.0339,316.03------
委托加工物资15,955.3415,955.3418,171.2218,171.22
发出商品105,321.60105,321.60------
合 计7,770,095.007,770,095.008,942,299.758,942,299.75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6,433,624.53139,572.99-1,746,864.53
运输工具1,300,686.00103,827.51-709,747.75
电子设备及其他770,348.4559,428.40-259,908.46
资产总计8,504,658.985,788,138.24-2,716,520.74

序号承租方使用人出租方租赁

地点

面积(m2)合同期限总租金

(万元/年)

租赁

用途

房产证号
1阿姆斯阿姆斯北京建设大学北京520.872014.2.1-2015.1.3160.84办公办理中
2重庆阿姆斯重庆阿姆斯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175.262012.10.18-2014.10.173.68/3.97办公114房地证2009字第058440号
3甘肃阿姆斯甘肃阿姆斯甘肃金张掖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77.002012.5.1-2013.4.301.02办公尚未

取得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
平谷区新厂房工程9,765,905.48---9,765,905.48290,594.56---290,594.56
合计9,765,905.48---9,765,905.48290,594.56---290,594.56

项目土地使用证宗地座落地号面积(M2)用途性质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京平国用(2013)出第(00003)号北京市平谷区新城北部产业用地M2-8区2号26162000003200000012,501.61工业用地出让2062年7月25日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证书编号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
1阿姆斯微生菌提取设备软件V1.02012SR037040软著登字第0405076号2011.2.16原始取得
2阿姆斯连锁经营管理软件V1.02012SR036418软著登字第0404454号2011.9.2原始取得
3姆斯土质营养检测软件V1.02012SR037046软著登字第0405082号2011.11.9原始取得
4阿姆斯OA办公管理软件V1.02012SR037043软著登字第0405079号2011.11.10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发明一种颗粒菌剂及其生产方法ZL03104660.62003.2.202007.10.24
2发明一种全营养液体微生物肥料ZL200910129337.12009.3.232013.4.24
3发明一种微生物腐熟剂及其生产方法ZL201110286926.82011.9.152014.9.17

专利

类型

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权人备案日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号许可有限期
发明一种好氧堆肥反应器2008101031340李季2012.4.1220129900002252011.12.31-

2028.3.30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状态
1发明一种生物肥料及生产生物肥料的方法201010294007.02010.9.25驳回等复审请求
2发明一种餐厨垃圾降解复合菌及其制备方法201210461216.92012.11.16等待实审请求
3发明一种包膜颗粒微生物菌剂及其生产方法201210480560.22012.11.23等待实审提案
4发明一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方法201310091066.12013.3.21等待实审提案
5发明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机201310091076.52013.3.21等待实审提案
6发明一种耐盐复合菌剂及其制备方法201310207425.52013.5.30已受理
7发明一种胶冻样类芽胞菌杆工业化保护剂201310207430.62013.5.30已受理
8发明一种糖蜜发酵液水溶肥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0477538.72013.10.14已受理
9发明一种杏鲍菇的培养方法以及利用杏鲍菇生产微生物肥料的制备方法201310612984.42013.11.28已受理

项目2014年6月30日占比2013年12月31日占比
短期借款10,000,000.0036.99%10,000,000.0055.40%
应付账款14,646,897.4054.17%4,339,668.5524.04%
预收款项1,277,409.414.72%2,654,256.9114.71%
应付职工薪酬215,296.790.80%38,446.770.21%
应付税费605,155.922.24%809,501.484.48%
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222,150.190.82%135,435.220.75%
其他流动负债69,744.500.26%72,215.400.40%
流动负债合计27,036,654.21100.00%18,049,524.33100.00%
负债合计27,036,654.21100%18,049,524.33100%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5,499,625.1643,991,583.7240,984,072.00
负债总额27,036,654.2118,049,524.3321,147,762.86
少数股东权益605,443.25531,010.83929,187.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857,527.7025,411,048.5618,907,121.95
项目210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
营业收入32,215,011.1463,555,538.7749,290,655.26
利润总额2,950,994.487,334,125.703,123,491.91
净利润2,520,911.566,342,406.712,620,18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46,479.146,503,926.612,775,164.20

序号商品名称发证机构登记证号产品形态发证日期有效期
1复合菌剂农业部微生物肥(2005)准字(0175)号颗粒2011.12.192015.6
2阿姆斯生物有机肥农业部微生物肥(2010)准字(0608)号粉剂2011.12.192015.6
3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0)准字(0619)号粉剂2011.12.192015.6
4复合菌剂农业部微生物肥(2000)准字(0005)号粉剂2011.12.92015.10
5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8)号颗粒2011.12.192016.6
6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9)号颗粒2011.12.192016.6
7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1)准字(0751)号粉剂2011.12.192016.6
8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7)号颗粒2011.12.192016.8
9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1)准字(0750)号颗粒2011.12.192016.8
10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0)准字(0609)号颗粒2012.10.192015.6
11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01)准字(0006)号颗粒2012.12.192016.12
12金液淝农业部微生物肥(2007)准字0395号液体2012.12.192017.12
13生物发酵剂农业部微生物肥(2003)准字(0110)号粉剂2013.10.242018.10
14复合微生物肥料农业部微生物肥(2014)准字(1400)号液体2014.6.132019.6

序号商品名称发证机构登记证号产品形态发证日期有效期
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农业部农肥(2013)临字7399号水剂2013.11.82014.11
2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农业部农肥(2013)临字6947号水剂2014.5.122015.6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部门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GF2012110002892012.5.24三年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0920100286062013.5.6三年

完成时点事件增资方或股权转让双方实际出资数额或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增资或转让注册资本数额(万元)每股价格(元)
2011.9股权转让邓祖科受让石向欣持有的阿姆斯有限45.60%股权无偿456.000
增资仇志华30.0030.001.00
李铭30.0030.001.00
陈敏余30.0030.001.00
孙希兴30.0030.001.00
关长功30.0030.001.00
贡治华20.0020.001.00
张国文15.0015.001.00
连丽霞10.0010.001.00
史桂萍10.0010.001.00
刘瑞林10.0010.001.00
王建宇10.0010.001.00
陈小琳10.0010.001.00
罗永江6.006.001.00
王小伟5.005.001.00
郭磊5.005.001.00
郭永辉5.005.001.00
王育胜5.005.001.00
陈丰5.005.001.00
韩志文5.005.001.00
钟涛5.005.001.00
万绪波5.005.001.00
吴长春5.005.001.00
刘淑贤4.004.001.00
艾普乐3.003.001.00
杨绳瑶3.003.001.00
白丽3.003.001.00
仇纪军3.003.001.00
杨春华2.002.001.00
于冬梅2.002.001.00
朱青春2.002.001.00
丁兰2.002.001.00
李伏明2.002.001.00
徐磊0.500.501.00
曲天育0.500.501.00
2011.9增资薛桂芝120.0040.003.00
张良池75.0025.003.00
2012.7增资全体股东248.04248.041.00
2014.9增资燕航创投600.00120.005.00

产品名称产品说明
秸秆腐熟剂由嗜热、耐热的细菌、真菌、放线菌和生物酶组成;分解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并将秸秆堆料中的碳、氮、磷、钾、硫等分解矿化,提供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消除秸秆堆料中的病菌、虫卵、杂草种子等有害物质。
土壤改良剂促进作物对元素的吸收和利用,同时帮助分解土壤中的硫、硼、硅等多种微量元素,以此解除肥害;有效防治作物生理性缺素症(早衰、小叶、黄叶、裂果、黑心、腐心、水心等),增强作物抗逆境能力;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及化肥残留,有效恢复地力,减少土壤板结。
微生物菌剂内含多种具有特殊功能的细菌、真菌、放线菌和酵母菌等;对有机物料有强大腐熟作用:在发酵过程中繁殖大量功能细菌并产生多种特效代谢产物(如激素、抗生素等),刺激作物生长发育,提高抗逆性等。

 (下转A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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