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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
根据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下称《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超日太阳持有的下列股权(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发布的2014-106号公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1 | 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国贸)100%股权 |
2 | 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工程)89%股权 |
3 | 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九江)100%股权 |
4 | 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下称赛阳硅业)100%股权 |
5 | 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卫雪)100%股权 |
6 | 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藏国策)80%股权 |
2014年10月20日13:30,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福州路108号三楼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上述股权,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登记竞买人数量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金额 |
1 | 超日国贸100%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2 | 超日工程89%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3 | 超日九江100%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4 | 赛阳硅业100%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5 | 超日卫雪100%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6 | 西藏国策80%股权 | 2人 | 方智成 | 1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