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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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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92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20日、10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乐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和预案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进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乐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书面问询,除乐源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即杨军先生实际控制的商赢控股有限公司、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源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外,乐源控股有限公司、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未来三个月内,亦不存在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之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2、公司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公司目前尚无法掌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无法预测是否会因本次立案调查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无法预测可能的处罚是否会使公司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亦无法保证能完全消除相关不利因素。公司现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险,若立案调查时间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或若本次立案调查可能的处罚造成公司不满足非公开发行条件的不利因素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无法消除,公司董事会将不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风险说明详见2014年10月18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编号:临-2014-083)第五节第六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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