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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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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4月4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4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公司债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2014年9月,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

(二)经2014年6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7月16日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置换银行贷款。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光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水分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生态环境用水短缺问题,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实施公司“一主多元”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推动水务业务做强做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设立中水分公司,具体负责中水服务的提供、中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的议案》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按照成都市关于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精神以及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增长的预测,同意对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进行扩能改造。其中成都市第三、五、八污水处理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扩能改造工程,将在不停产,不增加污水厂占地的情况下进行。改造后,主要污染物指标将从一级A标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扩能改造的投资收益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来体现。扩能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及增加的运行成本,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予以重新核定。扩能完成后的各污水处理厂延续执行成都市政府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核价方式、公式等不变。污水处理服务费覆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保证公司10%的投资回报率,每三年调整一次。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的议案》

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和环境治理的需要以及成都市政府第四次重大投资项目联席会会议决议,为实施公司“一主多元”发展战略,同意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暂时按照3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2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的配置考虑。预计3年建成(前期工作1年,工程建设期2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

扩能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按照成都市关于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精神以及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增长的预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进行成都市污水处理三、四、五、八厂扩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二、三、四、五、八及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均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未来,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急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本次公司拟对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改造,第三、五、八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二)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实施扩能改造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根据水务部门的预测,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污水量从明年起将超过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到2020年六个厂服务区域污水量约为200万立方米/日,需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因此,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不仅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目前,上述六个厂中,第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标排放标准,其余各厂均执行一级A标排放标准,为促进黄龙溪出境断面水质的改善,进一步降低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在对污水厂进行扩能的同时,需尽可能提升出水水质质量。

三、扩能改造方案

第三、五、八污水处理厂每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第四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改造时间1年。

考虑实施扩能改造工程的紧迫性、征地拆迁花费时间的不确定性、污水处理的连续性以及提高出水水质标准的需求,经过对国际国内多种污水处理工艺的比较,拟采用“多相组合膜生物反应器技术(MP-MBR)”对三、四、五、八厂进行扩能改造。运用MP-MBR工艺实施扩能改造工程,可不增加污水厂占地,同时还可实现不停产的目标,主要污染物指标也可以从一级A标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

四、预计总投资及投资收益

本次扩能改造工程预计总投资额约为1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融资相结合。扩能改造工程投资收益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来体现,扩能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及增加的运行成本,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予以重新核定。扩能完成后的各污水处理厂延续执行成都市政府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核价方式、公式等不变。污水处理服务费覆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保证公司10%的投资回报率,每三年调整一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扩能改造工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污水处理出水标准,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扩能改造将有利于公司实现污水处理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4-5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和环境治理的需要以及成都市政府第四次重大投资项目联席会会议决议,为实施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主多元”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根据项目建议书,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

(二)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选址、规模及建设期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拟选址于彭州市隆丰镇大宝村和桂花镇一笼村交接处,占地面积约为110亩。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垃圾量约为50万吨,预计年均上网电量17815万度。暂时按照3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2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的配置考虑。预计3年建成(前期工作1年,工程建设期2年)。

(二)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

(三)项目实施主体

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三、项目投资必要性

(一)随着生活垃圾量的不断增长,需要实行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

成都市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片区原来较粗放的垃圾处理方式已不能满足城市环境现代化的需要。三圈层现有的一些小型垃圾焚烧设施,不能满足垃圾处理“三化”要求,也显著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而建设大型集中焚烧发电设施,可以有效利用余热和废渣,是现阶段“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建设彭州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是落实国家《“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是对成都市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片区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量实行科学、有效处理的需要。

(二)都江堰、彭州两市垃圾填埋场剩余使用年限较短,需实现“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垃圾处理。

都江堰市、彭州市垃圾填埋场剩余使用年限仅2年和4年。从全域成都的理念出发,将两市以及郫县等地垃圾集中处置,实现“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四、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根据项目建议书,总投资估算为86703.12万元。总收入 = 售电收入 + 垃圾处理费补贴。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执行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超出部分电价为0.4487元。项目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7.5%,投资回收期11.8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与融资相结合。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环保业务发展,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提升及盈利增长。

(二)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一主多元”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深化公司“以水务产业为基石,新兴环保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六、其他

投资、建设和运营彭州隆丰环保发电项目将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将根据上述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后续各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050,494,790.6010,402,980,126.641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369,532,863.406,771,211,945.558.84%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62,118,210.543.53%1,876,341,768.35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8,491,387.6228.49%672,908,132.11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0,752,632.515.85%611,663,680.54-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38,918,888.621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42.86%0.23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42.86%0.23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9%0.58%9.52%-1.29%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7,446.68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384,370.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6,706.91系自来水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093,771.67主要系排水公司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试运行有关环保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4】152号)以及《研究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搬迁涉及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4】59号)的相关约定,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于2014年6月进入试运行,取得的试运行以及原污水处理二厂的运行净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10,807,844.39 
合计61,244,451.57--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3,91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2.05%1,255,706,3941,255,706,39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3%21,771,3550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13,348,93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6%10,616,14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0%8,865,86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6%7,868,28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2%6,471,8990  
黄凤刚境内自然人0.19%5,750,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8%5,379,9730  
全国社保基金零二零组合其他0.13%3,910,3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1,771,355人民币普通股21,771,355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348,938人民币普通股13,348,9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616,145人民币普通股10,616,14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865,866人民币普通股8,865,8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7,868,286人民币普通股7,868,2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471,899人民币普通股6,471,899
黄凤刚5,750,500人民币普通股5,750,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379,973人民币普通股5,379,973
全国社保基金零二零组合3,910,300人民币普通股3,910,300
金群慧3,760,767人民币普通股3,760,76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仅兴蓉集团一家,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属性为控股母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2)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黄凤刚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750,500股。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开展供水合作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07月01日《证券时报》B67;《中国证券报》B022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年07月17日《证券时报》B35;《中国证券报》B055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07月25日《证券时报》B39;《中国证券报》B033
关于参与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控股圣泉水务的公告2014年07月31日《证券时报》B46;《中国证券报》B022
关于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关于银川新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污水处理厂获得商业试运行批复的公告2014年08月05日《证券时报》B35;《中国证券报》B019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4年08月23日《证券时报》B71;《中国证券报》B009
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2014年09月12日《证券时报》B5,B6,B8;《中国证券报》A34,A35,A36;《上海证券报》B5,B6,B7
关于举行201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公告2014年09月13日《证券时报》B2;《中国证券报》B003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2014年09月16日《证券时报》B51;《中国证券报》A16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14年09月19日《证券时报》B39;《中国证券报》A22
关于与新加坡联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4年10月01日《证券时报》B3;《中国证券报》B024
关于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获得商业试运行批复的公告2014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B26;《中国证券报》B035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兴蓉集团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2009年08月1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兴蓉集团承诺,在兴蓉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兴蓉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009年08月1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三、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兴蓉集团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兴蓉集团将采用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09年08月1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投资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及兴蓉投资与兴蓉集团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兴蓉投资承诺将在再生能源公司产权交割完毕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012年05月18日3年公司积极履行承诺,2012年,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对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在承诺期限内继续履行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兴蓉集团一、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同上。2009年08月1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三、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其它承诺如下:(一)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排水公司设立时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未来股东或/和其实际控制人、排水公司债权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09年09月07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二)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移手续事项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排水公司存量水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部分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导致排水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在接到排水公司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水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2009年11月08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三)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函兴蓉集团出具承诺,如因相关主管部门不再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及其相关费用,由此导致雨污管网无法获得有效维护和管理,兴蓉集团将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的维护、管理及其相关费用,由此给排水公司造成损失的,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009年12月0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兴蓉投资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中所作承诺:公司承诺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交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四)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带来实质影响。2011年04月10日长期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在非公开发行中所作承诺(一)关于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燃气公司")担保的潜在偿债风险承诺依据兴蓉集团兴蓉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兴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自来水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蓉投资,因自来水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为充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兴蓉集团特承诺如下:自来水公司因履行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政府贷款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兴蓉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确保自来水公司不会产生任何损失。2010年10月08日10年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二)关于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函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兴蓉集团用于出资的原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整体经营性净资产未履行评估手续,存在瑕疵。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自来水公司改制时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未来股东或/和其实际控制人、自来水公司债权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0年11月09日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兴蓉集团(三)关于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更名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基础设施系统公司)战略合作的相关承诺

兴蓉集团于2010 年9 月19 日与日立工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于2012 年2 月29 日与日立工业进一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依据兴蓉集团与日立工业签署的框架协议和后续合作项目的安排,兴蓉集团已经明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为与日立工业在水务与环保领域的合作实施主体,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明确公司与兴蓉集团在合作中的角色和地位,减少合作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兴蓉集团特别承诺:1、在未来与日立工业关于水务和环保领域的合作中,当具体合作项目的所属领域与兴蓉投资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领域(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特种废水处理、自来水供应等领域)相一致时,将由兴蓉投资作为合作项目的商业谈判主体,负责与日立工业协商确定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出资比例、投资金额、技术合作范围、设备的选型、合资公司的发展规划等方面,在合作条件和方式确定后,由兴蓉投资独立实施该合作项目;2、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的相关责任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012年03月26日3年2012年,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更名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基础设施系统公司)及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联合收购沱源公司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继续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公司部分承诺为长期承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其他有期限的承诺,则在承诺期限内逐步履行承诺义务。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股票SZ000584友利控股1,134,344.001,263,1820.31%1,894,7730.31%12,979,195.05637,906.91交易性金融资产外购
股票SZ000628高新发展1,100,000.00780,0000.36%780,0000.36%7,027,800.001,918,8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外购
合计2,234,344.002,043,182--2,674,773--20,006,995.052,556,706.91----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7月01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联席董事 张晓丹;Head of Greater China Equities Francois Perrin;董事 Allie EOM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4年08月12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上海证券报社与西南证券联合主办的2014年“寻找中国成长力上市公司” 调研活动:1、上海证券报: 樊英利、陈捷、郭成林、田立民,宋元东;2、西南证券:柯靓、 王汐艾、於铀强、张煦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4年09月10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方正证券:梅韬 徐闯;宝盈基金:盖俊龙;安邦资产:景小燕;嘉实基金:吴悠 ;民生加银基金:金耀;融通基金:胡东健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4年09月18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书面问询其他个人、机构投资者公司举行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登录"四川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sichuan/)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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