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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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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范朝明董事工作原因张文慧
邱靖之独立董事工作原因金存忠

1.3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金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229,184,829.714,529,979,579.851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77,735,080.713,668,549,198.202.9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135,640.51-223,810,428.34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13,218,432.26344,667,702.314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381,287.9591,592,125.393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209,891.21-14,996,216.4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92.49增加0.9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1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136.3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3,80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全称)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0574,011,90466.76574,011,904 境内非国有法人
韩丽芬065,424,0007.610 境内自然人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0,304,8521.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6,754,8276,754,8270.790 其他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500,0006,000,0000.70 其他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499,9533,499,9530.410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99,9992,999,9990.350 其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2,917,8992,917,8990.340 其他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09,6762,109,6760.25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499,9042,009,8930.230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韩丽芬65,424,000人民币普通股65,424,000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304,852人民币普通股10,304,852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6,754,827人民币普通股6,754,827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499,953人民币普通股3,499,9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99,999人民币普通股2,999,99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2,917,899人民币普通股2,917,89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09,676人民币普通股2,109,67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2,009,893人民币普通股2,009,89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1,550,414人民币普通股1,550,4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韩丽芬为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范朝霞(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弟弟的配偶。除此之外,其他各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额变动百分比
应收票据11,618,800.0050,207,200.72-38,588,400.72-76.86%
应收款项403,976,857.74247,558,550.50156,418,307.2463.18%
预付款项31,498,886.5556,994,844.53-25,495,957.98-44.73%
其他应收款58,094,661.1935,898,398.5222,196,262.6761.83%
存货577,389,417.08427,657,380.87149,732,036.2135.01%
其他流动资产335,837,141.17743,812,202.24-407,975,061.07-54.85%
在建工程398,468,633.9013,489,990.40384,978,643.502853.81%
长期待摊费用1,527,828.58994,500.00533,328.5853.63%
其他非流动资产?230,138,755.39------
应付票据286,196,990.0092,159,568.00194,037,422.00210.55%
应付账款402,921,896.13107,378,459.83295,543,436.30275.24%
预收款项39,191,414.6784,445,451.45-45,254,036.78-53.59%
应付职工薪酬1,194,343.352,976,281.24-1,781,937.89-59.87%
应交税费8,435,441.316,352,463.732,082,977.5832.79%
应付利息154,604.18608,375.01-453,770.83-74.59%
应付股利-240,000.00-240,000.00-100.00%
其他应付款42,467,543.2291,732,519.49-49,264,976.27-53.71%
长期借款291,900,000.00140,000,000.00151,900,000.00108.50%
长期应付款7,000,000.00-7,000,000.00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80,000.001,080,000.00-1,000,000.00-92.59%
其他非流动负债?35,452,251.7047,820,176.78-12,367,925.08-25.86%
利润表项目指标本期1-9余额上年同期1-9余额变动额变动百分比
营业收入513,218,432.26344,667,702.31168,550,729.9548.90%
营业税金及附加826,715.252,847,672.44-2,020,957.19-70.97%
财务费用8,168,608.47-24,188,680.5132,357,288.98-133.77%
资产减值损失75,570,044.9723,574,713.9451,995,331.03220.56%
投资收益24,101,099.1911,657,250.5112,443,848.68106.75%
营业外支出420,366.076,832,260.11-6,411,894.04-93.85%
所得税费用6,763,902.5323,751,653.06-16,987,750.53-71.52%
现金流量表项目指标本期1-9余额上年同期1-9余额变动额变动百分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135,640.51-223,810,428.34-206,325,212.1792.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06,153.10-64,804,507.84165,610,660.94-25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232,851.97-113,297,206.35285,530,058.32-252.02%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变动说明
应收票据主要原因为前期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应收款项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主要原因为本期将预付固定资产款项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为本期预缴无锡海关的风险担保金;
存货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材料采购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原因为部分理财产品到期;
在建工程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了宁夏远途、宁夏银阳电站项目的投入;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原因为宁夏远途、宁夏银阳项目建设期间的开办费;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原因为预付固定资产账款部分重分类所致;
应付票据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外支付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要方式;
应付账款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材料采购所致;
预收款项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货确认收入冲减客户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原因为支付了2013年度的年终奖等款项;
应交税费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
应付利息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应付股利主要原因为将应付股利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其他应付款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山东天璨原股东部分股权转让款;
长期借款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部分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山东天璨公司收到无息借款;
专项应付款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应付给个人的奖励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利润表项目指标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主要原因为本期发电业务收入及硅片业务增长使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有委托贷款投资收益,本期无此业务,且增值税缴纳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财务费用主要原因为本期闲置资金理财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及部分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主要原因为本期确认了对联营企业海润京运通太阳能实业投资(太仓)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及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营业外支出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更新设备损失,本期无此业务;
所得税费用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入主要产生于发电业务,宁夏盛阳、振阳、盛宇公司均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故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指标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是为本期增加了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收到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的800万股股票所得收益,用于冲抵江西赛维对公司的部分赔偿款,该笔款项对公司本报告期及2014年年度的损益产生一定有利影响。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74,011,904股限售股本应于2014年9月9日上市流通,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4年9月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票自愿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流通之日起自愿追加锁定一年,锁定期限自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8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在此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该承诺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副董事长范朝明先生和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文慧女士和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1月7日到期,现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现任董事会提名以下9名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也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3、同意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给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独立董事执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拟定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人民币十万元。

本议案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1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其中新增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为五年。同意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科技金融部续作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以上授信的具体金额及品种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而决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1亿元港币贷款和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和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之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制度,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焕培先生,中国国籍,48岁。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在太阳能光伏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深资历;2008年起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顾问;曾获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北京市西城区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持有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3.37%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范朝明先生,中国国籍,50岁。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范朝霞女士的哥哥,通过持有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1.08%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朱仁德先生,中国国籍,51岁,国家级建造师。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焕培先生的姐夫,持有本公司994,444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文慧女士,中国国籍,56岁,专科学历,经济师。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94,444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人洁女士,中国国籍,43岁,工商管理硕士。最近五年历任新加坡凯势投资基金副总裁、普凯投资基金高级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合伙人,现任普凯投资基金合伙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国铭先生,中国国籍,52岁,硕士。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Sevenstar Electronics,Inc.董事。2011年入选北京市“首批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兼任北京电子制造装备行业协会秘书长;国际SEMI协会中国太阳能光伏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支撑分会副理事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邱靖之先生,中国国籍,38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五年一直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韶华先生 ,中国国籍,46 岁,法律硕士。1998 年至 2001 年执业于科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王文国先生,中国国籍,66岁,最近五年在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兼书记,北京航天数控集团公司副总兼书记,河北杭萧实业集团顾问。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1月7日到期,现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任监事会提名以下2名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苏铁军先生,中国国籍,53岁,大学学历。最近五年曾在首钢总公司工作,历任材料处金属科计划员、供应公司迁钢供应科科长、供应公司燃料处煤碳计划员;2011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红女士,中国国籍,48岁。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财务部会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拟修改为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八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在公司上市后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生效,另需及时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生效,另需及时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本次修改章程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规则条款拟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所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所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本次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 1:00至3: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表决,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上述股东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

1:00—5: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30前送交至公司证券部。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见附件二)按上述方式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一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马丽言

联系电话:010-80803979

联系传真:010-80803016-8298

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后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事项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持股数量(股)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4年11月4日17:00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邮寄送达的,以到达邮戳为准。

2、如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中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本回执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88908;投票简称:京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99.001股2股3股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11股2股3股
1.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21股2股3股
1.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31股2股3股
1.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41股2股3股
1.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51股2股3股
1.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61股2股3股
1.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1股2股3股
1.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1股2股3股
1.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1股2股3股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2.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1股2股3股
2.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股2股3股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4《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001股2股3股
5《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001股2股3股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001股2股3股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投票示例

例如:某投资者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908买入99.001股

某股东对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下的子议案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908买入1.01元1股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下的子议案1.1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下的子议案1.1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1: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1亿元港币

● 被担保人名称2: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均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1亿元港币贷款和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亿元港币的贷款,由公司提供8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业务,由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Unit A,5/F.,Max Share Centre,373 King’s Road,North Point,HongKong

董事:冯焕培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

截至2014年9月30日,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689.25万元,负债总额19,077.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21%,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063.03万元,净利润445.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生产);环保设备销售、设计、安装和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稀土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稀土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研发及技术转让;汽车尾气检测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9月30日,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081.06万元,负债总额32,110.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59%,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7.21万元,净利润-1,13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尚未签订对外担保协议,待正式签署时另行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7.99%,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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