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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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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达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34,566,672.951,780,743,535.203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00,313,272.051,532,236,120.8630.55%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61,321,823.9816.01%862,727,865.002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9,995,003.4816.09%148,879,301.382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8,120,632.6212.50%137,093,426.712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267,668.27-7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4013.19%0.412718.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4013.19%0.412718.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6%0.11%9.07%0.6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995.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090,904.03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12,428.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32,684.76 
减:所得税影响额2,079,867.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63 
合计11,785,874.6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15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纪德法境内自然人18.55%72,937,23672,937,236  
刘丽萍境内自然人9.12%35,872,94035,872,940  
袁忠民境内自然人6.24%24,523,87818,392,908  
纪翌境内自然人6.08%23,915,29323,915,293  
曾逸境内自然人5.26%20,674,13720,674,137  
朱强华境内自然人4.94%19,427,27914,570,459  
张为境内自然人4.91%19,323,2000  
王春祥境内自然人2.18%8,575,0130  
魏中浩境内自然人2.09%8,201,0320  
蔡亮境内自然人1.51%5,923,6534,442,7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张为19,323,200人民币普通股19,323,200
王春祥8,575,013人民币普通股8,575,013
魏中浩8,201,032人民币普通股8,201,032
袁忠民6,130,970人民币普通股6,130,970
朱强华4,856,820人民币普通股4,856,8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2,154,310人民币普通股2,154,310
沈辉忠1,670,357人民币普通股1,670,357
朱斌1,657,506人民币普通股1,657,5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56,481人民币普通股1,656,48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1,591,397人民币普通股1,591,39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第1 大股东纪德法与第2 大股东刘丽萍为配偶关系,第4 大股东纪翌为纪德法与刘丽萍之女,上述三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此外,未知上述其他的前10 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单位:元)年初余额(单位:元)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327,762,061.35581,794,971.78-43.66%主要系收购股权及支付工厂建设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513,579,716.85368,420,872.9339.40%主要系众为兴会计报表合并所致
预付款项32,056,961.3315,439,104.77107.63%主要系增加机器人及运动控制产品的原材料备货采购所致
存货334,987,802.59203,714,390.4764.44%主要系众为兴会计报表合并所致
固定资产351,239,992.19287,335,768.9922.24%主要系众为兴会计报表合并以及新厂基建竣工所致
无形资产174,859,278.2255,856,771.67213.05%主要系并购众为兴按公允价值报表入账所致
商誉345,859,906.951,665,628.9020664.52%主要系并购众为兴所致
预收款项27,175,124.2913,861,739.2196.04%主要系机器人定制化新业务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8,609,545.4811,739,122.6758.53%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22,225,579.892,828,957.76685.65%主要系公司并购众为兴的相关中介费用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19,481,834.72344,326.655557.95%主要系并购众为兴按公允价值报表入账所致
资本公积1,055,111,169.11723,652,925.7845.8%主要系并购众为兴所致
营业收入862,727,865.00717,674,472.1620.21%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517,813,577.39427,552,876.3221.11%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7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47号《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曾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曾逸发行20,674,137股股份、向深圳市众智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5,833,333股股份、向张为菊发行5,225,862股股份、向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172,413股股份、向钱作忠发行1,866,666股股份,向罗彤发行1,400,000股股份,向深圳市纳兰德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04,597股股份、向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04,59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之后,有关众为兴100%股权过户以及发行股份事宜已全部完成。

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与Oiwa&Cia.Ltda总经理Atsushi Kozakai先生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的方式与Atsushi Kozakai先生在巴西圣保罗州Sao Bernardo do Campo 市共同建立合资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事项尚在洽商中。

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众为兴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众为兴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深圳众为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至人民币8000万元。之后,有关深圳众为兴增资事宜已全部完成。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众为兴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之后,深圳众为兴变更股份有限公司事宜已全部完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与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深圳众为兴拟将其持有的湖南众为兴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伍子醉或伍子醉指定并经众为兴认可的关联方。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事项尚在洽商中。

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王淑贤、吕海安、刘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966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及标的资产过户完成2014年07月08日公告编号:临2014-052;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2014年08月01日公告编号:临2014-056;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签署合作意向书2014年07月23日公告编号:临2014-054;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向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08月05日公告编号:临2014-058;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众为兴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2014年08月16日公告编号:临2014-062;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08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4-063;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2014年09月18日公告编号:临2014-073;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有关湖南众为兴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2014年08月30日公告编号:临2014-065;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深圳市众为兴数控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有关湖南众为兴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王淑贤、吕海安、刘康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14年09月04日公告编号:临2014-069;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曾逸、众智兴、张为菊、钱作忠、罗彤众为兴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700万元、5,000万元、6,300万元,且不低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盈利预测数。2014年01月17日根据各期审计报告确定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曾逸、张为菊、钱作忠、罗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所获股份的限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最晚发生的为准)止:2017年6月30日;利润补偿义务人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2014年01月17日利润补偿义务人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曾逸、众智兴、张为菊、钱作忠、罗彤在作为新时达股东期间,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014年01月27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曾逸、众智兴、张为菊、钱作忠、罗彤在作为新时达股东期间,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新时达、众为兴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2014年01月27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09年12月27日至2013 年12 月24 日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2009年12月27日根据各自任期确定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纪德法、刘丽萍、袁忠民、朱强华、纪翌和张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今后的业务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和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009年12月27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如果发生由于上海市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追缴公司(母公司)及部件公司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差额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全额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2009年12月27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针对上海新时达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经营可能带来损失,如果在部件公司与租赁方解除租赁协议的过程中或在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前,租赁厂房被提前收回,但承诺人没有及时安排落实适当场所作为部件公司临时生产场所及公司的临时仓储场所,导致发生赔偿或损失,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2009年12月27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00%3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9,93321,594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61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市场业务继续拓展,主营业务将较上年同期继续稳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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