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0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1日,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环洲”)转来的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破(预)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认为:中捷环洲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其具有通过重整获得重生的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中捷环洲的重整申请。
中捷环洲的重整可能导致其持有本公司1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除前述以外因中捷环洲重整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中捷环洲重整进程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