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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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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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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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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

 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预付天然气采购款所致。

 (3)应收利息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为借入贷款而质押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对在建工程继续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偿还到期的5亿元短期融资券借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7,983万元所致

 3.1.2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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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工商业用户,天然气销售量增加,天然气销售量为11.2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0.33亿立方米增长9.20%,其中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3.2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87亿立方米增长14.29%,异地公司天然气销售2.7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90%;公司营业收入为710,541万元,较上年同期621,602万元增长14.31%,主要是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量增加所致,其中天然气销售收入为369,903万元,较上年同期339,500万元增长8.96 %;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为215,772万元,较上年同期172,304万元增长25.23 %。异地公司销售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32.02%,其中安徽深燃实现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72.94%。

 (2)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喜年中心和万商大厦两处房产所致。

 (3)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3.1.3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

 变动原因: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7,983万元所致。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喜年中心和万商大厦两处房产所致。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质押取得美元贷款业务额减少所致。

 (4)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上年同期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华安公司为取得美元贷款而质押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金增加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减少所致。

 (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偿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1)根据内部控制年度计划安排,三季度完成公司本部、龙岗分公司、建设分公司、输配分公司、安徽深燃、深燃石油气等12家公司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估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改进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2)编制内部控制工具包。为加强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力度,根据公司运营特点,按照公司收购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的内部控制,分析整理出内部控制核心控制点,按照内控程序归集内部管理制度,完成内部控制工具包初稿工作。

 (3)完善风险量化指标。对公司险评估标准进行完善工作,主要包含财务、安全、合规、战略、运营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标准。

 (4)完成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跟踪落实情况报告。主要是根据对公司2013-201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中发现的重大风险进行了分析、跟踪,并督促相关单位改进,促进公司风险管控水平的提高。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1) 自2008年5月20日起不在深圳及深圳以外的任何区域投资或经营与深圳燃气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与深圳燃气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2)2011年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公司39,529,500股股票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1年12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3.3.2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2008年5月19日起,不在深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2)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公司 36,341,235股股票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1年12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4-041

 证券代码:113006 证券简称:深燃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表决1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不产生重大影响,仅需对当前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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