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翔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18,257,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2.6437%。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1,192,1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2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名,代表股份2,883,053,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6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35,204,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63%;
(3)通过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激励对象的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0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2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3本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4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7,8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3%;反对19,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72,2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1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1,4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2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51,165,8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25,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4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1,4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18,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6%;弃权7,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以及为境外全资子公司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 LTD.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231,4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18,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6%;弃权7,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仲丽慧、吕卿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