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名言诠释了资产证券化在海外资本市场的普及程度。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ABS)的黄金时代也渐行渐近。9月26日,《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主体、市场范围以及报审过程均得到较大范围的拓宽与松绑。
对于一直希望涉足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金子公司而言,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主体由券商扩展至基金子公司,可谓“梦想照进了现实”。在传统房地产、地方政府平台类信托业务上遭遇“天花板”的背景下,诸多基金子公司对新兴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寄予厚望。一些子公司此前已经尝试过小贷、融资租赁、企业应收账款等领域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在新的政策基调下,更是希望加码业务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