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6号”《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174.2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会计师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266.59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22,137.94万元。
该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二、相关审议程序
2011年12月10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可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2014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22,137.94万元。
三、关于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22,137.94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八日